统计法制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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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一:区统计局统计法制工作总结

根据市局《关于20xx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任务和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反映我区统计法制工作情况,现将20xx年度**区统计局统计法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20xx年区统计局按照“五五”普法规划,以农业普查工作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的重点和方法:一是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办法》为重点,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教育;二是利用普法宣传月进行宣传,除在繁华地段设立宣传站宣传外,城区三个办事处和川道建制镇都设立了宣传点,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和宣传册等形式进行《统计法》宣传教育活动,全年共发放《统计法》宣传单、画、册20xx份,上街宣传《统计法》2次,参与宣传人数达26000余人次;通过深入广泛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形成良好的学法、知法、懂法氛围,为统计工作依法开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有力地促进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统计执法制度,完善统计执法程序

为加强统计法制规范化,完善激励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更好地发挥统计法制的监督职能作用。一是建立健全了报表报送登记制度,由专业人员对其报送的时间、表种和差错及是否迟报、虚报、瞒报、拒报、伪造进行登记;二是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按照省、市新制作的法律文书格式,及时补充印刷了各类法律文书。做到填写整齐、使用规范、不出差借,严把程序关。三是建立统计工作检查、督查机制,对乡(镇)、办事处统计基础建设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及时解决,并对驻**中、省、市、区的单位报表情况跟踪检查,对迟报、虚报、瞒报、拒报、伪造统计资料的单位,做到发现一案,查处一案。

三、建立统计执法机构,加大统计执法力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真正做到执法不违法,办理案件程序化,局党组调整充实了**区统计局执法领导小组,由王国玉副局长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对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统计执法做到发现一案、查处一案,使执法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全年共发《催报单》68份、《催领单》10份,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今年6、7月份集中力量,抽调局机关全体干部,集中对辖区规模工业企业、商贸住宿餐饮业企业、劳动工资部分报表单位等70家工业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发现了不少统计违法行为,对统计工作不够规范,违法行为轻微的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单位进行了进一步的立案调查,并依法做出了处理。截止目前,偿有4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未结案)。其余案件已结案,并已归档。全年共查处违法案件19件,结案8件,处罚3000元案件1件,处罚20xx元案件5件,处罚1500元案件1件,处罚1000元案件5件,通报、批评教育7件,通过统计执法达到了净化统计环境,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维护了统计信誉。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宣传经费不足。由于统计经费紧缺,难以安排专门的统计法制宣传,只能借用有限的会议、培训等形式宣传,难以形成气候。

二是社会认同度差。尽管《统计法》颁布20多年,近几年的统计执法也有一定的力度,但有些企业、事业单位只认为违反《税法》要处罚,而认为不报或迟报统计报表违什么法,对统计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认识不足。

三是统计执法人员不足,素质有待提高。

【范文二:统计法制年终工作总结】

xx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和上级统计部门指导下,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本级中心工作,开拓思路,积极创新,努力推进各项统计法制工作。

一、法制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1、年初,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的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及时制定印发了《xx年全市法制工作要点》,并印发了《统计法制工作考核评比办法》,指导全市统计法制工作顺利开展。

2、及时召开了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会议,部署全年统计工作。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的今年统计法制工作部署,筹备召开了今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会议,对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3、认真细致地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市政府法制办部署和要求,认真进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和清理工作。

4、大力加强了对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今年3月份,在政府机关机构“三定”中,4月上旬,我局政策法规处与执法检查处分开,正式开始单独办公。为了切实抓好今年的各项统计法制工作,政策法规处研究确立了“服务高效、***务实”的工作目标,并明确了今年工作重点。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局法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5、认真开展省统计管理条理征集意见工作。按照省局要求认真向相关人员征集对《辽宁省统计管理条理》修改意见,并及时将意见汇总上报省局。

二、轰轰烈烈地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

按照识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我市的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在市领导高度重视下,行动迅速,精心筹划,周密部署,统一调度,密切配合,认真工作,扎实推进。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

1、快速行动。5月底,市统计局接到省统计局《关于组织收听收看国家统计局、监察部、***联合召开<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后,市统计局主要领导对此次统计执法大检查给予了高度重视,责成法规处及时与省统计局和大连市电话局联系,及早确定会场地点,快速布置会场,按照上级要求,快速通知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大连调查队和区市县统计局、先导区统计部门负责同志和有关人员共计80余人收看收听了国家和识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实况。

国家和省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国家统计局大连调查队党组书记高连同志,代表大连市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和国家统计局大连调查队四部门,对如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做好全市《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立即着手成立大连市大检查领导机构,着手制定下发全市大检查工作方案。二是与会的各市直部门和各区市县、先导区,回去要立即向主要领导汇报全国和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立即成立专门的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统计执法大检查方案。三是各单位要按照市大检查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为使我市政府统计机构的全体人员,能及时收听收看到国家和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结束的第二天,市统计局就将国家和省电视电话会议实况视频放在局域网服务器上。并及时发出通知,要求市统计局和区市县统计局、先导区统计部门所有职工必须上网收听收看。

2、及时报告。国家和省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市统计局快速起草报告,及时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肖盛峰专门报送了《关于国家统计局、监察部、***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肖副市长见到报告后,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在报告上做了批示,要求“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抓紧研究,认真贯彻落实”。

每年的宣传日活动,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领市局各部门领导和调查队的领导,分别深入到各区宣传现场指导宣传活动。分管统计工作的各区市县和先导区领导也亲临宣传日现场参加宣传活动。

“xx”普法期间,市县两级的电视台、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对宣传月、宣传周和宣传日活动都进行了系列报道。市局每年12月均在《大连日报》上大篇幅刊登市局党组书记、局长高连就《统计法》发表答记者问。xx年还就新修订的《统计法》发表答记者问。大连电视台还就新修订的《统计法》有关问题,对主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尹忠科进行了专访。并且在宣传月期间,每天在大连电视台利用滚动字幕宣传新《统计法》。各区市县也充分利用当地的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媒体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xx”普法宣传月活动期间,我市共设立宣传咨询站近1000个,悬挂宣传横幅近3500幅,张贴宣传标语1500余条,出动宣传车250多台次,制作宣传板1500多块,发放宣传单35万多张励志网http://wWw.qqZf.cN/,组织群众宣传活动600多次,组织表演队近300个,设立拱门300多个,大型气球400多个,广播站播报800多次,制作宣传板1500多块、板报橱窗近xx个,利用大型电子屏幕近300个,发放宣传册5000册、宣传卡片8万张、宣传画4万张,宣传纪念品近5万个。播发近1200余篇次,报纸采用稿件600余篇次,网络发表稿件100多篇。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及时地办理统计登记。

四、明年主要工作

1、加大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新的《统计法实施规定》的普法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力度,在局内和系统内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2、按照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检查和督导工作。

3、待《辽宁省统计管理条例》颁布后,立即启动我市两个统计规章的修订工作。

4、严格按照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办法,认真做好局发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报备工作。

5、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日常统计登记工作。

6、按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统计案件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范文三:统计法制工作总结】

2015年,广东各级统计部门以全面深化统计改革为主线,以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不断完善统计法律制度,广泛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全省统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障。

一、不断完善法制制度,切实提高统计工作的规范性

(一)基本完成《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修订)立法的各项准备工作。继续深入调研,广泛征集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条例》(修改草案稿),向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提交了立法建议书。根据省人大的立法计划,《条例(修订)》将被列入2015年立法项目,并有望在年内出台。

(二)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广东省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规范》。该《规范》从网报企业的权利与义务、机构和人员配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设置、统计数据质量等8个等方面明确了网报企业的统计工作建设标准,是企业规范化建设的基础性文件。

(三)建立法治统计相关制度。根据省政府《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要求,我们建立了《广东省统计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广东省统计行政执法督察制度》等多项法律制度。

(四)加强法规和文件审查。全年共完成了国家局、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及有关地方、部门的共52件法规、文件(草案)的征求意见的答复工作。

二、广泛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不断提高依法统计的意识

(一)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法》颁布3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一是组织开展《统计法》及《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知识竞赛活动,全省共有34209人参加了竞赛活动,获得了国家局的优秀组织奖;二是组织开展全省统计法治征文和法制宣传口号征集活动,全省共征集到法治征文117篇,法制宣传口号456条;三是开辟纪念《统计法》颁布30周年宣传活动专题网站、在“广东统计”公众微信上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四是邀请国家局政法司郭国云副司长举办专题法制讲座,并通过网络视频系统传送到县级以上统计部门同步收看。

(二)积极组织开展“12.4”法制宣传系列活动。2013年,我们组织开展了以“纪念统计法颁布30周年,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为主题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多形式多渠道组织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将全年统计法制宣传活动推向高潮。12月9日,省统计局联合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举办大型专题法制讲座;12月26日联合经普办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今年,我们已决定在12月8日邀请中山大学法学教授举办依法行政专题法律讲座。

(三)借助主流媒体,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5月5日,省统计局对2013年度全省各级统计部门依法查处的13宗统计违法案件进行了公开通报,对每宗案件的违法单位名称、具体违法行为及处罚结果等进行了曝光,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等平面媒体和新华网、人民网、凤凰网等网络媒体都公开进行了报道。7月4日,南方日报刊登了题为《省统计局:对统计弄虚作假零容忍》的采访文章,幸晓维在采访中明确表示,统计上弄虚作假是目前影响统计数据真实性的罪魁祸首,是统计工作中的毒瘤,我们一定要以零容忍的态度,采取雷霆手段,予以铲除。

(四)结合统计执法大检查,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今年10月,结合国家局有关开展“一套表”联网直报中违法违规和不规范报送行为专项整治的部署,省统计局联合省监察厅、省法制办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全省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8月28日,省统计局召开执法大检查视频动员会,幸晓维在会上明确表示,省统计局始终旗帜鲜明反对和惩治统计弄虚作假,要求全省各级统计部门与省统计局保持一致,上下同心,坚决抵制、绝不支持和参与统计弄虚作假,坚决依法惩治统计弄虚作假行为。

(五)借助“统计开放日”活动平台,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9月19日,省统计局隆重举办第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之广东”现场展示会,大力宣传统计人,传播统计文化,宣讲统计法律法规。省统计局局长幸晓维在会上发表讲话,他指出,近年来省统计局大力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查处、曝光了一批统计违法违纪案件,逐步营造了良好的统计氛围。会上,省统计局向与会人员派发了《开放日宣传手册》,该手册用大量的篇幅突出宣传了《统计法》的重要条文,形象展示了广东统计法制建设成果。

(六)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建立健全并认真实施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全局领导班子成员、全体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等法规和文件,保障了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在省普法办的指导下,建立了“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每个在职干部在各自的办公电脑终端可以轻松实现在线学法、在线考试,全体在职干部都顺利完成了2014年度30个小时的在线学法,并顺利地通过考试。

(七)组织开展统计法制巡讲活动。抽调统计法制骨干力量组成宣读团,先后到佛山、汕头、中山和药监等多个地方和部门,对各级党政领导、统计机构或企业负责人、基层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我省统计普法工作得到了国家局和省普法办的充分肯定,省统计局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

三、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不断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一)认真布置统计执法检查任务。在党的群众路线实施活动中,我们完善了统计执法检查相关工作制度,规定省统计局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两次统计执法检查活动。年初,我们制定了全年的统计执法检查计划,对全省统计执法检查任务作了具体的布置,要求重点围绕经济普查和一套表联网直报数据质量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要求省统计局全年直接检查统计调查单位100家以上,各地级以上市统计局直接检查统计调查单位50家以上。

(二)积极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今年我们组织开展了3次规模较大的执法检查活动。一是组织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作为三经普执法检查的主要职能承担机构,我们联合省经普办在5、6月份组织开展了三经普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组建了10个检查组,按抽查工作方案对全省21个地市、38个县(区)经普数据质量进行了检查,每个县(区)选择2-3个街区或建筑物进行地毯式的全面实地核查。二是组织开展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行动。该项工作由省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统计部门主要负责对“政绩工程”的检查和整治。今年7月份,省里组成6个联合检查组,对全部21个地市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各地在GDP、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等主要指标数据上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虚报政绩的“政绩工程”。三是联合省监察厅、省法制办在全省组织开展“一套表”联网直报中违法违规和不规范报送行为专项整治暨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省里组成7个联合执法检查组,对14个地市26个县(区)的172家网报企业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是否存在冒名报送、指令报送等统计弄虚作假行为。全省各地也根据省统计局的部署,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开展各专项统计执法检查。据统计,去年10月至今年9月底,全省各级统计部门共计检查统计调查单位21956家,其中省统计局直接检查统计调查企业2612家。

(三)认真组织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今年,省统计局严格按照《加强和规范统计上弄虚作假案件查处工作的若干规定》,认真组织查办了国家局转办的汕头、广州、云浮云安、佛山三水、中山南头、广州花都狮岭等6起案件。我们依法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佛山市三水区的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分,并在全省统计系统内进行了通报;对其他案件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也依法进行了处理,责令相关单位进行认真整改,并对有关案情进行了通报。省统计局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有关统计违法行为也依法进行了严肃的处理,责成汕尾市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2个县(市)的有关负责人员进行约谈,省统计局派员督导。全省各级统计部门也依法认真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据统计,去年10月至今年9月底,全省在执法检查中共发现违法行为642宗,立案131宗,结案89宗,予以警告69宗,罚款26宗,共计罚款14、05万元,通报曝光64宗(内部通报41宗,公开曝光23宗),行政处分1宗,处分2人。

(四)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今年9月组织开展了全省2013—2014年度的统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评查工作要求全省各地对纳入评查期(2012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期间结案的案件)案卷按评分标准进行了认真的评查。评查工作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地可以采取集中评查、抽调案卷等方式组织对所辖县(区)统计局查办的案卷进行评查,省统计局将组织对部分地区的执法案卷和案卷评查工作进行实地检查。

(五)积极推进统计诚信建设。我省统计诚信建设正式纳入《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中,根据规划,统计部门将要建立完善统计违法案件公开通报和统计失信惩戒等制度,依法惩处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组织开展诚信统计承诺活动,全面加强诚信统计宣传教育。同时,为积极稳妥推进全省统计诚信建设工作,我们将深圳作为全省统计诚信建设中先行试点地区,课题组研究的《深圳市统计诚信体系建设》课题已结题。

(六)切实强化统计执法能力建设。一是统计执法力量大大增强,深圳、珠海、中山、江门等地先后成立了执法监察大队等执法专门机构,并增加了相应的执法编制和人员。二是强化统计执法业务培训,省统计局举行了全省统计执法骨干培训班,对全省执法人才库的业务骨干人员进行了执法和财务等知识的业务培训,省统计局还先后联合汕头、南海等地举办统计执法业务培训班。

四、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法治统计水平

(一)圆满完成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工作。从2013年起,省政府开始对各地市、省直各部门开展依法行政考评。省统计局作为全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同时也是被考评对象之一,圆满地完成了以下工作:一是积极参与考评方案、考评指标的制订和对有关单位的实地考评工作;二是认真完成了本单位依法行政考评的有关准备工作,省统计局在考评中获得良好等次,居本类考评单位的第3名;三是根据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通过落实责任、完善制度等,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按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认真清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涉外社会调查等3项行政许可事项;二是跟踪、协调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转移到社会实施的有关后续工作,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强化对该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三是切实加强行政审批工作的管理,我局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均实现了网上申报、网上审批,所有批准实施的项目均及时在网上公布。

(三)认真开展职权清单的清理和报送工作。根据省政府有关开展清理行政职权、编制权责清单的工作要求,认真梳理、审核了省统计局负责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行政服务等领域的职责,提出了相关的改革意向,及时向省政府报送权责清单的编制意见。

此外,我们还认真开展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涉外调查项目管理工作,全年共核发涉外调查机构许可证4个。按时完成了2014年度省人大建议和省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均得到代表或委员们的满意答复。

五、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我们将紧紧围绕统计中心任务继续全面加强统计法制建设:

(一)进一步完善法制制度建设。加快《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修订)》工作进程,力争年内出台新修订的《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同时,抓紧研究制订(修订)《广东省统计违法案件查处规程》、《广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广东省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

(二)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大力组织开展《统计法实施条例》颁布和“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事项和重点时节的普法宣传活动。继续深入开展统计“六五”普法工作,重点抓好党政领导、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普法工作,组织开展“六五”普法验收工作。

(三)继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切实加强统计执法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统计执法活动,切实提高统计执法效能。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肃查处统计弄虚作假行为。组织开展涉外调查专项检查活动。继续加大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加快推进统计诚信体系建设。

【范文四:统计法制工作总结】

20XX年,在自治区统计局法规处和州人民政府法制办的正确指导下,博州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以巩固提高拓展“四大工程”、实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大力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立法、普法工作水平,全州统计法制工作得到有效开展,为统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2013年统计法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建立健全统计法制工作长效机制

结合自治州统计工作实际,坚持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服务统计改革和建设为主线,紧密围绕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及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等重点工作,扎实开展统计普法及依法统计工作,统计法制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考核”。年初召开了全州统计工作会议,对2012年统计法制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并结合自治州实际和年度统计工作重点制定并印发了《博州2013年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对全年统计法制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强化责任,统计法制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统计工作会议上与各县(市)统计局签订了依法行政责任书和统计执法工作责任书。加强领导,自治州及各县(市)统计局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完善了统计“六五”普法、依法行政及统计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统计法制日常工作;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州统计局定期组织督查组各县(市)统计法制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全州统计法制工作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人员经费落实、督促落实到位,确保了保证了统计执法、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推升依法统计能力和水平

㈠坚持领导带头领学机制。领导干部学法是统计普法教育对象的重中之重,领导的法治意识、法制化治理水平直接影响全州统计工作的好坏。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领导干部中心组学法制度,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局党组会以及局务会议等机关工作人员聚集情况,加强了对《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法律法规材料的宣传和学习,增强依法治统的能力。全年共组织党组中心学法活动4次,领导学法工作做到年初有安排,学习有记录。

㈡深入开展统计执法人员学法活动。为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将全局各科室业务人员纳入行政执法学习范围,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列入全局每月学习计划,制订月度学法计划,以科室集体学法、个人学法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学习,全年学法时间在32学时以上,局领导定期对学法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开展测试,统计执法人员学法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测试、有检查。认真安排,精心部署,邀请外单位专家和本局领导,对全州60余名基层统计执法人员进行了《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行政处罚法》专题辅导,开展了统计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基本程序以及法律文书制作专题讲座,并进行了结业考试。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州人民政府法制办举办的两法衔接培训、依法行政培训等3次,并组织4名执法人员参加了自治区行政执法网上测试。

㈢扎实开展自治区第十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及时对自治州统计系统开展第十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进行安排和部署,多措并举确保全州统计系统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一是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精神为主线,加强对宪法基本精神的再学习、再领会。开展学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法律权威、维护民族大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强《保密法》、《行政处罚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刑事诉讼法》、《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重点抓好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充分利用统计信息网、单位LED电子屏加强统计法制宣传。在活动期间,局机关LED全年滚动播放宣传标语30余条。各县(市)充分利用统计信息、黑板报、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开展宪法及统计法宣传。

㈣扎实开展统计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将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谋划,全力推进。以《统计法》颁布30周年宣传庆祝活动为契机,积极通过“中国统计开放日”、“12.4”、“12、8”等重要节点,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组织统计系统干部职工集中上街设点,悬挂横幅、制作展板等方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咨询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9月12日,自治州统计局联合博尔塔拉调查队在州政府门口开展了“中国统计开放日”集中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各县(市)也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开展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各县(市)统计局积极争取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纳入县(市)党校教育课程和领导学法教育课程,加强领导统计法律法规意识,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全州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制意识得到明显增强,统计数据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全州统计系统共举办统计普法培训33次,共有2743人参加了培训班。开展统计普法宣传82次,参加人数8062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8380份。

㈤加强统计法制工作信息报送工作。为及时全面反映全州统计法制工作现状,了解开展统计法制工作的好的方式方法,我局进一步加大了统计法制信息报送工作,2012年9月至2013年9月,共编发统计法制、教育简报30余篇。被州政府法制办采纳9期。

㈥积极配合做好人大立法及统计执法监督工作。配合自治区统计局和自治州人大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修改稿)征求意见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征求和汇总了基层关于统计法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了上报。积极配合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参与了州人大常委会对经济监督和财政预算“两办法”的修订并积极提出修改建议。

三、加强统计巡查,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

以服务四大工程建设、促进“三个提高”为核心,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大力推进依法统计,严厉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编造统计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在全州统计系统开展了自查和自纠工作。印发了《博州统计执法工作要点》,对全州统计执法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开展了联网直报三查工作,州县两级统计局实地入户核查企业143家(6家企业统计人员不在本地暂时没有核查数据质量),其中,工业33家、建筑业25家、批零住餐21家、房地产38家、重点服务业26家。严格筛选核查对象开展,对筛选出得辖区内数据变动较大、匹配性出现异常的18家企业单位,事前不打招呼直接深入核查,取得了预期效果。统计巡查工作扎实开展,共检查单位241家,发现统计违法行为26起,立案14起,办结7起,预计10月结案。针对统计报表不能及时上报的问题,我们采取了网上通报,全年共通报企业、事业、机关单位43家,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统计依法行政检查和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得到扎实开展,全面完成了两县一市统计依法行政检查和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进行了总结通报。

四、创新统计法制工作模式

在统计法制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本着注重效果、提升层次的目的,不断探索创新普法治理新模式。

一是以制度为抓手,确保工作的可持续性。结合州统计局统计法制工作的实际,建立健全了各项长效机制,使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各项措施得到了很好的贯彻和落实。

二是加大以公开为切入点,提高统计执法的公信力。谣言止于公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的公信力。

三是积极通过统计专报等方式,向州领导宣传统计法及统计制度改革内容,积极争取领导的支持谅解,确保统计法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励志名人名言http://www.qqzf.cn/

【范文五:统计法制工作总结】

2015年,在市统计局法规处的正确指导下,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各专业人员的全力配合下,北碚区统计法制工作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切实改善统计工作环境,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保障了全区统计工作健康发展。

一、切实加强统计法制基础工作

1、加强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

一是不断完善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有专门的统计执法机构,负责统计执法宣传教育和统计执法工作,并配备3名专职人员积极开展工作。二是加强统计执法工作规范化管理。建章立制,制定《北碚区统计法制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办法》,完善统计执法检查制度、统计执法责任制度、统计违法案件审核制度,积极建立统计诚信执法制度、法律关系函告制度,确保统计人员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报送统计资料。三是注重统计执法人员及骨干的教育和培养。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执法业务骨干班的培训和学习,坚持每季度在全局内部组织一次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及执法工作程序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能力。四是强化统计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切实履行持证执法检查制度,做到文明执法。按规定对统计执法证件及统计调查证进行核发和管理,并在“重庆市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做好统计执法检查证备案登记和执法人员清理工作。

2、加强基础工作

一是年初认真制定并上报了《北碚区2015年法制工作要点》和《北碚区2015年法制工作计划》,就全年法制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二是及时对年度法制工作进行了书面总结并按时上报。三是加强各项法制工作开展情况简报、信息报送工作。全年撰写了20篇法制工作信息,其中5篇被市局内网法制建设采用。四是认真完成市局布置的有关统计法制工作临时性任务,及时上报有关资料。五是建立了失信企业网络链接。六是很好地完成了“六五”普法验收总结工作。

3、加强统计法制及政策研究

一是积极配合国家局和市局开展法律、法规、规章调研、论证及征求意见工作,按时上报有质量的意见和建议。二是依法研究、制定统计类的规范性文件,促进统计工作规范化发展。制定《北碚区统计法制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工作在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规范统计资料收集报送等方面的引导规范作用,从制度上对统计法制工作进行了规范管理。三是制定《重庆市北碚区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监控方案》,该制度由各专业人员和镇街统计人员每季度对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及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的单位进行登记造册,然后报区统计执法检查队进行批评教育和查处。四是参与区委法建办的“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将企业是否有统计违法行为上报该系统进行曝光。五是建立法律事务告知制度和签到制度。为明确统计机构和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规范统计调查行为,提高调查对象的配合程度,保障全区“企业一套表”工作顺利实施,北碚区建立了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同时制作了统一的资料领取和参训签到册,在年报会培训期间实行严格的签到制度,作为企业是否参训和领取报表资料的法律依据。

二、切实加强法制宣传工作

一是年初制定《2015年北碚区法制工作要点》下发镇街,认真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工作。二是将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的宣传教育纳入当地普法教育宣传规划。在区政府门户网上开设了《统计法律法规》专栏,公布了统计法律和统计制度,宣传统计法律知识和统计业务知识。三是利用“12.4”、“12·8”法制宣传日、宪法日走上街头,向广大市民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积极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并及时上报宣传总结。四是通过年报会、座谈会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近20次。五是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党校、行政学校教学内容并授课。六是定期组织全体职工每年进行2次法律知识的学习,执法队内部每季度组织1次统计法律知识学习。七是组织基层统计员专题统计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宣传统计法律。八是举办了北碚区2015年“统计杯”中老年人羽毛球比赛。

三、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工作

一是严格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建立统计执法监督及错案追究制度,制定《北碚区统计数据检查纪律规定》。二是严格执行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备案、报告制度。三是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对照市统计局法规处案卷样本参考卷,查找问题,规范提高统计行政处罚案卷归档水平。四是建立统计违法行为举报受理制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五是全年未出现统计行政复议和统计行政应诉的案件。六是加强对统计执法证件发放的管理。七是认真参加市局组织的统计执法案卷评查自查工作。八是积极相应国家、市局的抽调,到外地进行执法检查工作。7月被国家政法司抽调,到河北进行执法检查;9月被市执法总队抽调,参加了全市的统计执法检查。

四、切实加强统计法制创新工作

1、制定《重庆市北碚区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监控方案》。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区统计局各专业科室、执法队、镇街统计管理办公室、各统计调查对象的职责。二是进一步统一了《统计数据质量查询书》、《统计数据质量答复书》、《统计工作整改通知书》、《统计工作整改报告书》一系列统计数据质量监控法律文书。三是进一步扩大了印发范围,该《方案》不仅印发至局属各科室和镇街统计管理办公室,还印发至驻区相关调查对象,要求调查对象统计负责人加强统计数据审核和签署,有助于进一步增强数据质量监控的效果。

2、切实加强统计违法行为通报工作。一是建立统计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制度。我局在局外网建立了企业诚信系统链接,凡本辖区内有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且影响较大,除以文件形式进行通报外,还将通过区政府电子监察网站、区统计局内外网等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功能作用。二是建立统计违法行为信息抄送制度。凡本辖区内有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且影响较大,将以通报的形式将信息抄送至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建议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

3、参加区法建办“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积极参与,将企业是否有统计违法行为纳入“电子监察系统”,有效地提高了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扩大了统计法的社会影响。

4、加强行政审批工作。认真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部门统计项目审批工作,切实压缩审批时限、完善审批流程。通过行政审批电子政务系统提供便民服务,确保办理规范,全年无预警、红牌、黄牌情况发生。

5、举办了2015年“统计杯”中老年人羽毛球比赛。为深入贯彻执行《统计法》和《重庆市统计管理条例》,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北碚区统计局和体育局主办,北碚区羽毛球协会承办,北碚区缙云体育中心协办,于2015年9月23一27日在缙云文化体育中心羽毛球馆举办了“统计杯”北碚区中老年人羽毛球比赛。区内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社会单位、院校共152人次参加了此次比赛,起到了很好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效果。

一年来,虽然我局在法制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足,但还是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2016年,我局决心在市法规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市局法规处的总体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细化措施,抓好落实,及时发现和查找法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着力加强法制工作的建设,确保法制工作深入扎实推进,顺利开展,取得更大的成绩。

【范文六:XX县统计局上半年统计法制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统计法制工作精神,紧紧围绕省、市统计局下达我局的统计法制工作目标,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完善统计法制基础,发挥统计的职能作用,为创造良好的统计工作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小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推进依法行政

1、成立将乐县统计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局长负责制,局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业负责人全力抓的责任制度。把依法统计作为当前的一项全局性中心工作来抓,采取有力措施,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

2、制定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行政执法职责,在完成梳理统计行政执法依据,分解统计行政执法职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考核机制;建立案件审议小组,推行案件处理的集体研究制度;加强统计行政许可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3、落实统计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根据省统计局、省调查总队联合制定的《福建省政府统计系统统计数据质量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开展统计检查,规范了统计活动,增强了统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推进了统计职业道德建设和统计行风建设,保障了统计数据质量。

二、认真做好统计法制宣传工作

按照统计“五五”普法规划,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确定不同的普法内容,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统计普法工作。

1、深入开展新《统计法》宣传教育及普法学习。采用多种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提纲等大力宣传新《统计法》、《福建省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福建省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若干规定》、《关于对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行为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2、建立领导班子和干部学法制度。认真贯彻《福建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统计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能力的意见》,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建立统计系统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学法制度,并将学法情况作为统计系统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上半年,领导班子集体学习法律、法规1次。

3、举办新《统计法》知识讲座,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上半年,我局举办一期新《统计法》知识讲座培训班,参加人员38人,通过培训使基层统计人员能学法、懂法、守法。

4、印发新《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10号令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宣传单,宣传新《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10号令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上半年,印发了新《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10号令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宣传单1000份。

5、积极撰写统计法制信息,通政务窗口,政府网站,传送统计法制信息,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上半年,我局撰写统计法制信息8条,统计法制论文1篇。

三、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年初,我局对统计执法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部署,不断完善统计执法基础工作,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依靠法制手段推进统计改革,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1、抓好专业法制基础工作。做好《统计登记证》的开户、变更、撤消登记与新式《统计登记证》的核换工作。根据《福建省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在去年做好这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对全县尚未进行统计登记的单位,进行新式《统计登记证》的核换工作。做好统计继续教育和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考试工作。上半年,已全面完成统计继续教育培训考试工作,参加培训考试人员38人,全部合格;同时,开展了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工作,目前已报名34人。为了加强对乡镇统计人员计算机的应用,我局举办了一期乡镇首席统计人员计算机培训班,为我县基层统计工作更加规范、科学、高效地开展起到了抛砖引玉的作用。严格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局法制检查室督促各专业统计人员对机关、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统计制度的各项规定要求,认真做好统计报表签领、签收、催领、催报工作,局法制检查室按季汇总,实行统计报表催报制度定期化、制度化,实行全员执法。今年,我局根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人员反映、对基层单位没有按时上报统计报表进行催报。通过催报,迟报统计报表的基层单位全部按照催报单规定的时间上报,确保了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统计执法严格按程序办事,做到从检查、立案、调查、处理、结案全过程行为规范。

2、开展四分之一乡镇统计监督检查。抽查了古镛、漠源、高唐、水南等四个乡镇。抽查总体情况良好,四个乡镇均设立了统计机构,有专门的办公场所,配备了首席统计员,并给乡村统计人员一定的补贴,建立了工作责任制;能对各村报表统一布置、统一收集整理、统一审核、统一对外提供资料;乡村两级报表齐全,乡村数据相符。但也存在个别乡镇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工作质量不高,基础不够扎实。通过统计监督检查督促了乡镇统计工作,加强了乡镇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自觉性,提高了基层统计人员业务能力。

3、开展统计执法。局法制检查室开展了基层统计工作专项检查,把检查的情况向局领导汇报,对有统计违法的单位列入案源,组织力量按法律程序进行查处。上半年,我局对“漠源乡政府”、“白莲镇政府”、“水南镇政府”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增强了基层统计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工作责任心。上半年,完成统计执法案件3起。

三、存在不足之处及下半年努力方向

统计执法工作难度大,年初制定统计执法13起案件的责任目标,上半年仅完成3起,缺口较大。下半年,我局要加强统计执法工作力度,加强新《统计法》的宣传,完善专业法制基础工作,对年初安排各专业法制工作任务进行督促,加强局法制工作人员与专业人员的联系,采用捆绑式协作执法,争取完成年初制定的13起统计案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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