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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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一:政府采购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南皮县政府采购工作不断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推动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按照“逐步拓展、依法规范、稳步推进”的原则在探索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规范,使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轨道,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今年1-6月份完成采够项目26个,采购总额2543万元,节约资金295万元,节支率10、4%。(其中:评审项目14个,审定金额1526万元,审减金额275万元,审减率15、26%;政府采购项目14个,采购金额1017万元,节约资金20万,节支率1、93%。)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采购行为

我县政府采购工作始终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在严格执行上级政府采购制度的同时,先后制定了《南皮县政府集中采购办法》、《南皮县政府采购定点单位管理协议》、《南皮县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定点单位实行月报制度的规定》、《车辆购置协议书》等制度。今年以来,围绕如何做好政府采购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工作,我们又制定了《政府采购中心廉洁服务制度》、《政府采购监督制度》。由于制度健全,截止目前为止没有发生一起工作人员违反廉洁服务制度问题。

二、制定政府采购计划,按月统计上报

为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各单位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编制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各预算单位每月填报下月采购计划,对没有报预算及计划的,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批复采购手续;自行采购的,集中支付中心不予付款;如特殊需要增加临时采购的,必须按相关规定追加预算,批复后方可执行。定点采购单位每月报送商品目录及价格,以便于采购办进行分析以进行管理。

三、强化监督,依法规范

要使政府采购工作真正发挥其“节约资金,防范腐败”的作用,成为“阳光工程”,真正实现“公开、公平、公正”,政府采购人员在加强自身政治修养,提高政治素质的同时,在日常采购活动中要注重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在保护采购人、供应商合法利益的同时也维护了采购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及名誉权。

为了发挥纪检法制部门对政府采购工作保驾护航作用,每次招标采购活动,纪检法制部门都会全程参与监督整个招标采购过程,监督工作人员是否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组织实施招标活动,参与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突发事宜。

对于每次招标采购工作,组成后期审计小组对货物的质量及价格进行审计。定期组织纪检、法制、审计部门及部分采购单位人员对定点单位所售商品价格进行审计,对于价格偏高的给予警告直至取消定点资格的处理。

四、广泛发布信息,确保公平竞争

根据采购单位申请如果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一律采购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信息在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扩大招投标范围,促进投标商之间的公平竞争,真正实现了电子化政府采购。对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除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外,还在县电视台进行公告,使供应商能及时获得招标信息。

五、从实际出发,多种采购方式并用

我们根据采购项目的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采购方式。多种采购方式并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坚持以性价比作为确定中标的主要标准。同类规格、性能的,看谁价格低、服务好;同等价格的,看谁质量好、性能优;同类规格、同等价格的,看谁的企业规模大,实力雄厚售后服务有保证

二是对于数额较大、影响面广、对商品的时间要求宽裕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综合评价,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三是对于一些时间要求紧、品牌、规格型号比较统一的采购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六、注重评委管理,做到逢“招”必“抽”

鉴于目前我县专家库人员数量不多,涉及行业也偏少的情况,我们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专家,扩大专家库人员。所有招标项目评审专家全部在专家库中抽取,对于比较专业的招标项目,统一去市政府采购办专家库抽取专家,采购单位及采购办均不能直接与专家接触,专家在开标前一小时才能了解招标内容,确保整个过程的公正性。

七、开拓创新,招标过程实现全透明

在招标现场,我们利用投影机展示招标全过程。主要程序是计算机提前设置好计算公式,先由各个专家评委进行分项打分,然后由工作人员将评委分数依次录入计算机,每个评委所打分数全部由屏幕一个一个展示出来,待全部分数录入完毕后计算机将评分结果在屏幕上展示给供应商。当场由主评委宣布中标结果。这种开标方式真正实现了完全公开透明,无论专家、采购单位还是供应商都对此无不赞同,落标供应商对全过程无任何异议,因此没有出现过投诉现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誉和好评。

八、加强学习培训、廉洁自律及思想素质教育

加强采购队伍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以适应新形势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采购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坚决杜绝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等腐败行为,自觉接受广大采购单位、供应商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与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协作和配合,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加强内控制建设,强化对公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使之制度化,经常化,提高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的能力切实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有力推动了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高。

【范文二:政府采购工作总结】

20XX年我市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紧紧围绕着全省政府采购工作确定的目标和市财政局领导提出的“构建六型财政、建立十大新机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创新发展、规范服务,努力提高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力,强化政府采购行为监督力,推进政府采购精细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不断推进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将2015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XX年工作总结

1、20XX年政府采购总体情况。全市政府采购预算215531、3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79438、8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55%),节约资金35092、48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6、36%。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69320、98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93397、62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16720、25万元,分别占实际采购资金总额的38、63%、52、05%和9、32%。采购方式来看,公开招标采购154385、10万元,邀请招标5250、78万元,竞争性谈判采购11689、54万元,单一来源采购7505、00万元,询价采购20464、22万元。六安市直政府采购预算27776、4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3304、48万元,节约资金4471、99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6、10%。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16289、47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2087、23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4927、77万元。采购方式来看,公开招标采购10652、76万元,邀请招标48、00万元(由公开招标方式改变),竞争性谈判采购8367、04万元,单一来源采购928、00万元,询价采购3308、69万元。

2、源头管控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政府采购工作作为财政管理的三项核心内容之一,其前接预算编制,后连国库集中支付,只有做到与财政各项管理工作前后相接,首尾相连,有机结合,才能把政府采购工作紧密的联系起来,才能把政府采购工作做好做实。为此,我们坚持“三先三后”的原则,严格执行采购纪律,即先有预算后有采购,先有计划后有采购,先有采购后有支付。对没有预算、没有资金来源就实行政府采购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2015年市本级先后对为市物价局、市检察院、市运管处等21家单位先采后报行为拒绝办理采购手续。政府采购监管范围不断扩大,2015年市本级将卫生系统的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二院,教育系统的六安一中、六安二中、一中东校区已全面纳入市级政府采购监管。

3、厉行节约把好审核审批关。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省市的有关规定,印发了《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厉行节约严禁超标准采购的通知》(财购〔2015〕36号),严格对照市财政局出台的《六安市市级行政单位办公用房装修和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财资〔2015〕405)执行,对市直各单位办公用房装修、办公设备家具配备及采购行为进行规范,严格对照《市本级2015-2015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要求审核审批。2015年市本级按照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委托市招投标中心(市采购中心)采购560多次,驳回市直各单位不合理采购申请四十余次,有效维护了政府采购的严肃性。

4、立足创新加大监管力度。为实现政府采购管理的“公平、公正、公开”,市财政局出台了《六安市财政局关于聘请市本级政府采购特邀监察员的通知》(财购〔2015〕195号),在全市各大网站上广泛征集特邀监察员,聘请市政府办、市委办、市政协民宗委、市法院、市国土局、皖西日报社、市广电台等18个单位的20名同志为市本级政府采购特邀监察员,制定了《六安市市级政府采购特邀监察员现场监察工作细则》,对特邀监察员发放了聘书并开展了培训。目前,首批特邀请监察员已上岗履职。

5、全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根据中央、省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规定,按照市政府要求,市财政局出台了《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财购〔2015〕273号),同时加大宣传执行力度。通过细化政府购买服务内容,丰富政府购买服务品种,优化政府购买服务品质,较好实现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推动政府机关转变职能的作用。2015年全市政府购买服务16720、25万元,市本级政府采购服务4927、77万元。市本级如审计局协审机构入库项目、财政局备选社会中介库项目和资产中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入库项目、城市综合管理局争创省、全国节水型城市项目等多项采购效果收效良好。

6、继续加强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二期的建设。为确保政府采购工作评审环节客观、公平、公正,根据省厅要求和部署,2015年重点做好市级专家库建库和投入使用工作。通过单位推荐,个人网上报名,目前市级专家库已经征集到三百多名专家,涵盖工程、水利、经济、卫生、电子等十大类二十多小项。目前政府采购项目均实现从市级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同时草拟了《六安市直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今后将根据每位专家在评审项目表现在网上进行考核。

7、加强自身工作作风和效能建设。认真落实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根据市财政局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要求,认真排查风险点,科学制定防控措施。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市财政局限时办结制要求,市直单位申报政府采购项目进入我科后,审核时限不超过1天。由于政策更新,2015年3月份重新编制了《政府采购文件汇编》500本,收录了新出台的《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及市本级出台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提升服务水平。

二、20XX年工作计划

20XX年政府采购科将继续着力强化预算对政府采购的约束力,着力提高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力,着力扩大政府采购范围,着力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进一步维护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良好秩序,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主要将从以下六个方面展开:

1、加强市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的审核。坚持先有预算后有采购,先有计划后有采购,先有采购后有支付。制定政府采购业务流程进行大力宣传,坚决杜绝没有预算、没有资金来源就实行政府采购的行为,减少先自行采购后补计划的行为发生。

2、积极为政府购买服务做好宣传、推动及各项配套工作。向社会购买服务,是借助社会力量,推动财政改革,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重要手段,也是推动政府机关转变职能重要方式励志网http://wWw.qqZf.cN/。2016年将按照《六安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规定内容,大力宣传向社会购买服务意义和重要性,努力为各单位向社会购买服务做好配套服务工作。

3、继续加强电子化政府采购的建设。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厅要求,及时建好市级专家库,为客观、公平、公正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做好准备工作。

4、严格按照六安市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要求确定采购方式。集中采购目录产品,必须实行集中采购;目录没有、限额标准以上的,必须实行政府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标准以上的重大采购项目,不管是目录内的、还是目录外的,必须公开招标。进一步修订完善市直单位定点饭店、定点文印、汽车定点维修相关办法,为市直单位会议、文印、汽车维修做好服务。

5、全面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管。从采购文件制定、信息发布、采购现场、采购合同签订及备案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管。

6、加强自身工作作风和效能建设。认真落实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根据市财政局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要求,认真排查风险点,科学制定防控措施。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加强自我学习,提升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范文三:政府采购工作总结】

20XX年,区政府采购中心以落实区委区政府的战略部署为重点,结合福田实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十八大精神,围绕建设法治化、智慧型、高品质的国际化先导城区的工作目标,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严格把好采购业务每一道程序关,以“公平、公正、公开、诚实、透明”为根本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交给的采购任务和各项工作。

一、20XX年主要情况

20XX年,我区政府采购完成采购预算金额140702、3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42085、67万元,节约资金8616、70万元,资金节约率为6、12%,采购次数为614次,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一)保质保量按进度完成区重点项目采购工作

一是以民生为重点,将区重点项目工作纳入中心公共服务白皮书工作任务。我中心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各项采购工作,完成我区清扫保洁服务采购、垃圾减量示范分类和区餐厨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及运营主体采购、福田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康复设备系列采购等区重点项目采购工作。二是以采购任务为中心,在采购工作中主动服务。积极配合各采购单位开展各项前期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在工作研讨会中充分提出意见,做好采购前期沟通服务工作,采购资源使用充分弹性化,积极完成各项采购工作。三是以创新采购方式为抓手,确保政府采购质量。针对采购项目特点和采购单位需求,首次以预选供应商的方式招标完成我区市政道路、绿地和城中村清扫保洁服务采购工作,首次采用BOT模式完成区餐厨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及运营主体采购工作等,以创新采购方式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效益。

(二)加强最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与落实。一是发送宣传短信息。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落实措施,向采购单位及供应商发送新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宣传短信息,扩大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宣传的影响面。二是市、区联动学法。认真组织学习于6月1日发布实施的《深圳市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组织与参加市、区两级采购中心的学习、培训,与财政局联合开展专题研讨学习,逐条研究,分析落实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提出对策与具体措施,印制并发放宣传册。三是开展采购法规学习培训。联合财政局于7月初开展围绕《采购条例》及《实施细则》的采购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对全区210多个采购单位的采购负责人和采购专员及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进行采购条例与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与操作规程示范。

(三)修订完善各类标书模板。根据《采购条例》及《实施细则》的具体规定,修订各类采购项目的申报模板,固化《采购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和要求,同时也是条例与细则具体实现形式和途径。以工程、货物、服务三大类为基础,系统分类梳理标书模板,以《采购条例》及《实施细则》为准绳,制定需求设置标准与框架,完善采购需求方案格式文件,引导用户单位正确编制采购需求方案。通过完善审核采购需求方案和资质要求的规则和制度,规范评标因素和分值设定的规则和标准,让每个评分项都公平合理。

(四)坚持绿色采购,践行智慧低碳发展

一是政府采购与低碳理念相结合,完成“环保入户行动”工作任务。按照区委区政府“环保入户”行动工作要求,任务分解到部门,按季度、月份及时反馈任务进度,通过向采购单位及供应商发送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及低碳知识宣传短信息,根据区统一部署总结提高协同网办公效率,完善电子评标系统及市区统一网上采购平台。二是推动绿色采购,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的文件要求,将强制采购的9大类节能产品纳入招标文件;关于符合相关规定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再生利用产品,对符合节能环保产品要求的设计方案、工艺、材料和技术设备等,在评分标准的权重上和评分细则的分值上给予侧重,使政府采购项目尽可能地使用节能减排、循环经济产品。

(五)大力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工作

20XX年,按照《福田区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分工明细表》的分工要求,设定中心责任分工项目共7项,对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和落实措施、完成时间、责任部门等作出明确规定,细化到部门,量化到个人,严格要求各部门按时完成各项任务。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带头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头自觉接受监督,把自己置身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工作意见,组织中心全体人员定期学习《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对于中心各部门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三是结合政府采购工作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各项要求,围绕提高执行力这个目标,进一步建立“依法采购,高效服务”的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完善中心工作流程图、核心工作流程图,严格贯彻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重点工作项目专责制、重大项目与重要工作“限时办结制”和严格的责任倒逼机制等,根据《廉政准则》的要求修改完善政府采购业务的工作程序,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每一个项目的采购工作。

今年,我中心问责人数为0,被查处违纪人数为0,公开曝光突出问题或典型案件0宗。收到对区政府采购中心的有效投诉为零,中心从领导到每位工作人员都没发生违纪违法、腐败不廉洁的行为和不正之风现象。

二、存在问题

(一)需求个性化与采购标准化的矛盾。为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采购业务流程日趋注重标准化因素,各类采购项目模板力求通用一体化,同时,个别采购单位也存在个性化需求,不同项目类别的需求设置也有所不同,亟待解决个性需求与标准化之间的矛盾。

(二)对新《实施细则》须加强宣传与培训。新《实施细则》已于6月1日开始实施,对采购工作的要求更高,采购申报、工作流程、后续管理等方面规定更加具体,为规范采购单位的各项采购工作,需对《实施细则》进行更加深入的宣传、培训。

(三)采购合同备案管理仍待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不及时备案情况时有发生,个别采购单位采购工作人员意识淡薄,不按法定时间内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送至采购中心履行备案手续,有的甚至几年后才送交备案,合同备案工作亟待加强。

三、20XX年工作计划

(一)探索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新模式

根据《采购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及主管部门授权委托,逐步探索开展合同管理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在深圳市、区统一网上采购平台的基础上,利用信息技术的手段,探索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新模式。

具体工作模式为:通过建设福田区政府采购合同监督管理平台,面向福田区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对采购人及供应商从中标后签定合同、进度款支付、项目验收以及售后服务情况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管理,以达到对每个项目的执行情况做到及时的了解,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对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供应商按照一定规则进行考核监督,对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考核,从而达到降低政府采购风险,提高采购质量的目的。

(二)进一步强化采购活动内外部监督机制

(1)依法采购,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根据《采购条例》和《实施细则》,在2015年,我中心将进一步强化业务工作精细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以此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的严谨性、科学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下一步采取的主要措施为:一是引进人才,加强队伍建设。在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争取引入法律专业人才,并通过社会力量采用购买服务方式在2015年新增3-4名法律专业人才,参与到采购工作环节中,进一步强化依法依规完成各项采购工作任务;二是完善采购文件模板,提高采购文件标准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进一步修订采购文件审核办法,对采购文件进行分类,实行AB角工作人员互审,多层级联审,重大项目特审,法律顾问加审等审核办法,以此提高采购文件审核质量,确保采购文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平性,并起到双岗监督制或多岗监督制的内部监督效果。

(2)引入外部监督新模式,进一步拓宽外部监督手段

为使政府采购活动进一步接受社会监督,采购中心将探索拓宽外部监督新模式。一是引入廉政义工监督评标制度。与区监察局联合推进“廉政义工”监督评标过程的工作,邀请廉政义工到评标室进行评标过程的现场监督;二是引入人大政协巡查监督制度。邀请人大或政协代表对评标过程进行跟踪监督,探索人大或政协对评标专家的业务水平、评审质量、工作态度、职业道德等进行综合评价制度,并提交对巡查项目评审结果的意见和对评标专家的综合评价报告

(三)探索优化政府采购项目质疑处理流程规范化

对项目质疑处理方式方法在实践中进行新的尝试和探索,不断总结经验,规范质疑处理工作,优化流程,关口前移,建立公正、透明、高效的处理机制,强化法律专业服务,保护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降低引起投诉的风险和其他法律风险。2015年,我中心将开展对项目质疑处理创新方式进行调研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制定实施方案,总结出一套科学可行的方法,形成规范化制度,优化政府采购项目质疑处理流程。

【范文四:政府采购工作总结】

20XX年,全省政府采购系统继续紧紧围绕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服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创新监管机制和服务方式,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水平,提升政府采购综合效益。

(一)政府采购规模持续扩大

全省政府采购规模持续增长,采购领域不断拓展。2014年全省实现政府采购预算1917、64亿元,实际采购金额达到1676、87亿元,占当年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21、69%,占全省GDP的2、84%,节约资金240、77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2、56%。政府采购范围已经从单纯的货物采购拓展到货物、服务、工程三大类,采购品目向多样化发展,尤其是拓宽了服务采购品目,将会议、国际机票、会计、审计、翻译、测绘等项目列入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二)多项改革举措稳步推进

在保持规模增长的同时,全省在推动政府采购管理、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和突破。

1、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不断强化和完善。按照厅党组研究确定的“1+4”预算管理新体制,我厅印发了《关于2014年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情况的通报》、《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预算计划追加和调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预算执行管理持续加强: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进一步明确职责,并组织召集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推进会抓好落实;通过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实现业务处室无预算不审核、操作机构无计划不采购、支付处室无预算计划不支付,提升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水平。2014年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规模明显扩大,达60、96亿元,比上年度增加6、65亿元,增幅12、2%;预算所涉品目明显增加:从主要以办公设备为主,扩展到物业管理、会议与展览服务、专用设备、房屋修建工程、网络建设运行、医疗设备、审计服务等。

2、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率先展开。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改进政府提供服务方式,创新财政支出模式,省财政厅在全国率先起草了《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报省政府以办公厅名义印发。《意见》要求,通过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探索公共服务市场化、多元化和社会化供给,界定拓展范围、规范操作行为,强化服务管理、注重绩效管理、发挥市场作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厅印发《关于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通知》,召开全省财政系统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专题会议,全面贯彻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各项措施。

省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显著增长。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省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的暂行办法》,对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进行部署。《办法》要求科学界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实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分类管理,引入政府采购公开竞争机制,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行为,强化财政资金投入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办法》要求,我厅将涉及教育文化、社保民生、医疗卫生、农业、财务审计、课题规划、房屋维修等21项、10多亿元的公共服务项目,列入2014年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目录,实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重大突破。2014年12月底,21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全面完成。同时,按照2014年省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明显拓展、项目明显增加、金额明显增长要求,厅政府采购处牵头,多次协调厅各业务处室,确定2014年省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重点项目38项,项目增长80%,金额增长40%,省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走上了新台阶。

3、批量集中采购效益显现。为切实解决社会上反映较多的部分政府采购产品价格高于市场价的问题,省财政厅从2012年四季度起,对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打印机试行批量集中采购,全面停止试点品种的协议供货方式。2014年,我厅组织批量集中采购座谈会和政策完善座谈会,印发《关于推进省级办公设备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调整批量集中采购配置品种和配置标准,强化批量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和特需产品采购的审批管理,并结合“公物仓”管理制度实行“预采购”的方式,规范采购合同履约管理,保证批量集中采购制度的有效执行。2014年共集中采购计算机类和打印机类9批次,采购预算6896、5万元,实际采购资金5307、5万元,节约资金1589万元,节约率23%。达到了强化集中采购管理、降低产品价格、提高政府采购效益的目的。

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工作着力推进。2014年,全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具体操作流程。我厅印制了《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服务指南》,提出具体要求和计划,召集南京地区采购中心和有关金融担保机构座谈,通报工作推进情况,研究推进的措施办法,组织融资业务推介会和签约仪式,将参与合作的银行、担保公司扩展到5家,统一印制了融资担保产品介绍宣传手册。2014年10月,我厅印发《关于开展省级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考核的通知》,建立每季度定期座谈交流制度,每月统计分析制度,考核表彰制度,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以及审核合作调整机制,进一步推动了我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稳步发展。

(三)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监管行为

1、依法做好行政审批工作。对涉及政府采购的行政权力审批事项分工明确,定人定位,专人负责,进一步梳理和修订网上公开运行流程,严格按规定及时间节点要求,做好进口产品审核、政府采购方式变更、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等业务全过程网上办理工作。今年共审核634次进口产品采购申请,审批认定62家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批复162批次采购方式变更申请。

2、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监管。一是完成省级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工作。为加强考核科学性和针对性,我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省级集中采购机构2012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并牵头组织考核小组对省级集中采购机构的25项内容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促进了集中采购机构效率的提高和服务水平的提升。二是完善省级政府采购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我厅修订并印发了《江苏省省级政府采购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提高政府采购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三是加强对部门集中采购单位工作指导。召开省级部门集中采购工作座谈会,对省公安厅、教育厅等七个部门集中单位上门调研交流,加强对省级部门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为进一步规范部门集中采购机构操作行为,我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省级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工作考核的通知》,明确工作要求,规范部门集中采购行为,提升部门集中采购服务质量。

3、加强供应商监管和做好投诉处理工作。一是为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我厅印发了《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办法》,分别对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供应商注册登记、供应商诚信管理、供应商质疑与投诉、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做出了规定,为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做好《办法》出台后宣传、推动实施工作。一方面通过报刊杂志、网络、讲座、印制宣传网加强宣传,另一方面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开发了“供应商诚信管理”模块,下设供应商诚信“记录”和“查询”窗口,推动供应商诚信建设。三是认真处理供应商投诉和来信。2014年,共收到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11件,其中:不予受理1起,依法受理并下发处理决定书9件,正在办理1件。承办有关政府采购工作的人民来信22件,其中:21件均在规定时间按规定要求办结,1件正在办理中。涉及省级政府采购人民来信都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并给举报人进行了书面回复,履行了依法行政的职责。四是关口前移,防范风险。为依法、正确、妥善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和举报事项,降低执法风险,共召开法律咨询论证会12次,每次论证内容均形成记录。

4、加强评审专家库管理。一是开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语音通知系统。针对监管工作考核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省级政府采购机构专家使用中的一些薄弱环节,组织开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语音通知系统,该系统已在南京、苏州已进行试用,提高了专家使用效率。二是做好日常省级评审专家使用监督工作。2014年共进行省级政府采购库外专家使用备案审核46份,监督省级代理机构专家抽取174次。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工作通知》,提出重点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目录,特别是加大了服务类专家征集力度,优化评审专家库结构。

(四)加强系统指导,推动全省工作均衡发展

一是召开全省工作会议。2014年5月,我厅在镇江召开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认真贯彻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过去的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14年政府采购工作,要求围绕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逐步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范围,稳步推进批量采购工作,进一步拓展政府采购的领域,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服务民生、推动经济发展的政策功能,扎实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扩面增量,强化监管,依法采购,规范操作,为推进“两个率先”做出新的贡献。二是组织全省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考核,按时完成了全省14个省辖市及27县市对2012年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考核,激励了政府采购的工作创新,提升了各地政府采购监管水平。在此基础上,印发了《关于修订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考核制度的通知》,增加公共服务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信用担保融资等考核项目,统一了市县考核形式,指标设置更加细化和便于操作。

(五)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

根据财政部《全国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和部署,省厅组织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组织推进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根据方案,我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信息系统将按照“功能完善、资源共享、规范透明、安全高效”的目标,建设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执行“两个业务平台”,建设代理机构库、评审专家库、供应商库和商品信息库四个共享数据库,建设计划管理、电子评审、协议和定点采购、合同管理、监督预警、诚信体系、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信息服务门户等“八个子主要系统”,在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系统标准化体系下,保持相对独立运行。为确保系统有效运转、避免重复建设,省财政厅将负责全省统一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全省各级共同使用该平台。目前,已经完成建设方案调研论证,选择合适的设计承担单位组织实施。

(六)扎实做好(GPA)谈判应对工作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财政部的工作安排,根据既定职责分工,积极稳妥做好我国加入GPA谈判及应对工作。一是召开省级加入GPA谈判应对工作座谈会,明确今年我省GPA工作任务。二是牵头负责GPA背景下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课题,课题研究报告分析了GPA成员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有益的经验,分析了我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现状,提出了制定中小企业配额、分包、竞争制度、建设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建立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科技创新产品信息系统、建立绿色标准化体系,完善政府绿色采购监督和绩效评估机制等应对措施,受到东部地区GPA协调小组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课题座谈会的肯定。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一方面我厅组织开展了全省政府采购系统干部培训班,省市县区180多名政府采购监管和操作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务实与务虚相结合;自编政府采购培训教材;授课与互动相结合,培训班既进行了全面讲解,又安排了交流环节,强化培训有效性。另一方面创新培训模式,以我厅牵头,财会培训中心负责、大学具体承办学习培训模式,分别于5月份、9月份牵头组织了2期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800多名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参加了学习培训,经考核考试后取得培训证书。励志名人名言http://www.qqzf.cn/

【范文五:政府采购工作总结】

20XX年,政府采购办在旗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政目标。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各项整改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改善工作作风。统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推进源头治理腐败”等两条主线。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依照达旗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扩大规模、规范管理”为工作重点,加强各项监督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

在旗委实践办的统一部署,第九督导组全程督导下,我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树立群众观点,解决突出问题、改进工作作风、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在历时9个月的教育实践活动中,紧密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环节紧扣,稳步推进,认真组织学习调研,搞好对照检查,狠抓整改提高,扎实完成“规定动作”,出色做好“自选动作”,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通过活动,查找了党员干部践行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方面存在的问题,了解群众所需所盼所急,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各种表现。探索有效方式方法,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加坚定自觉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二、积极推进帮扶工作

我办按照旗委下发的《关于印发达拉特旗县级领导、部门联系包扶苏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工作方案的通知》([20XX]20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帮扶工作。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二是领导小组对包扶的昭君镇巴音嘎查色古楞嘎查进行了入户调查。召开村社、老党员等座谈走访的形式,制定了帮扶措施并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上报了实践办。三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给予了两户困难户每户价值伍佰元的生活慰问品。

三、深入开展在职党员志愿者进社区活动

我办根据旗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推进在职党员志愿者进社区联系服务群众活动的通知》(达党组发[20XX]18号)文件的要求,积极宣传动员,组织在职党员志愿者服务队领取任务。2014年政府采购办在职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共进入社区四次,打扫包片卫生环境;帮扶了一名贫困大学生,给予了一千元的助学资金;帮助一名贫困老人完成了“小心愿”。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发挥在职党员的能量,为社区建设添砖加瓦。

四、编写了供应商投诉程序并对供应商登记备案

为了进一步落实好《政府采购法》,完善政府采购机制,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政府采购行为,保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为更好的促进我旗政府采购工作的发展,根据全旗政府采购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办编写了供应商投诉程序,解决了供应商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投诉无门的问题。同时,对供应商进行了登记备案。

五、强化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扩大政府采购范围,确保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运行。

一是根据自治区、市集中采购目录,结合达旗实际,出台《2014—2015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已报送政府审报),力争政府采购规模与范围有新突破。

二是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和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内财购〔2014〕149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政府采购工作。

三是20XX年我办联合审计、财政监督部门就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采购范围、采购方式、程序的执行情况采取不定期有重点的方式,对全旗机关事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整改,更好的规范了达旗政府采购行为。

截至20XX年11月25日实际采购规模达到29940、69万元,节约资金1768、34万元,资金节约率为5、58%。其中:货物类采购金额为3157、71万元,节约资金680、34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7、73%;工程类采购金额为26279、02万元,节约资金1072、99万元,资金节约率为3、92%;服务类采购金额为503、97万元,节约资金15、01万元,资金节约率为2、89%。公开招投标48批次,采购额27115、67万元;询价3批次,采购额1004、85万元;单一来源6批次,采购额1891、97万元。公开招投标48批次,节约资金1147、06万元,节约率为4、06%。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利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六、在政府采购和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宣传培训力度不够,认识还不够到位。尽管我们作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和培训工作,但由于政府采购是深化财政改革的一项具体工作,目前,在工作中还没有完全认识到位,还没有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执行政府采购法的社会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二是由于财政较为困难,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力差。编制预算是政府采购工作的源头和基础,也是政府采购的关键环节,所以达不到“应编尽编”和“应采尽采”的要求。

三是政府采购应实现电子化。只有实现政府采购电子化才能真正做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做到规范化管理。力推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成电子化监管平台。上接部门预算,下连国库集中支付,上下贯通,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也要与统一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实现对接。

四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政府采购实际工作相冲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发展和建设工程中,逐步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纳入了这一平台,在实际工作中导致了监督和执行不分,削弱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与《政府采购法》相违背,《政府采购法》规定,对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打破建设工程招投标与政府采购分割的局面,应对使用政府性投资的工程项目实施全面监管。这既是依法采购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采购“管采分离”的要求,避免出现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形成新的“管采不分”和采购业务代理垄断的局面。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职能互相越位和缺位的现象时有发生,给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带来很多不便,而且在实际工作中很难把握,严重影响政府采购事业的健康发展。

【范文六:政府采购工作总结】

今年来,我区政府采购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紧紧围绕“扩大规模、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稳步推进”的工作方针,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有效的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提高了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率,保护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显著实效。截止6月底,区本级政府采购规模达到2671、25万元,采购次数78次,节约资金230、3万元。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制度,确保政府采购规范运作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我们印发了《西峰区20XX年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单位有关事宜的通知》。这些办法的出台,为正常有序地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使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更加完善,规范了政府采购。

二、扩大采购范围,不断提高政府采购规模

我区在实施政府采购以来,逐年扩大政府采购范围,采购项目由原来的三大类扩大到十四大类,主要涉及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装饰、清洗,标志服装(金额在500元以上),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用品、电脑耗材(金额在100元以上),网络建设,办公家俱,图书资料(金额在1000元以上),医疗器械,冬季取暖用煤,房屋维修(金额在10000元以上),公务用车,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专项购置、维修项目及大宗的低值易耗品,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农业综合开发、财源建设等项目。

三、严把政策关口,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一是坚决杜绝车辆采购过程中的违规现象。在车辆的购置审批过程中,严格按政策办事,实行“两审三控”制度,保证和维护政府采购制度的严肃性,有效地遏止了公务用车消费过快增长,节约了财政资金,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二是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严把审批关口,实行专人负责、定期集中统一上报。凡新购、过户车辆,必须先由采购办逐一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才能提交分管局长审定并签署意见,必要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后方可办理。

四、强化制约监督,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监管职能

一是从采购项目申请到采购资金的结算支付,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操作规程和监督手段;二是针对不同对象分别制定了不同监督管理办法;三是政府采购重大问题提交分管领导进行研究审批;四是建立了财政部门为主,纪检监察、审计、质检等部门共同配合的有效监督机制,主要政府采购活动均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现场监督。五是开展了政府采购服务反馈制度。通过反馈调查活动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改进不足,以更高的效率和更好的服务质量来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五、创新采购办法,政府采购工作有新的突破一是我区服务类政府采购工作有了新的突破。

20XX年签订了区直定点车辆保险协议,实施了公务车辆保险暂行办法,建立了一车一档,20XX年全面推开服务类政府采购工作奠定了为基础。服务类政府采购制度的实行,对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堵塞漏洞,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二是对办公用耗料和印刷品等实行协议供货制度。目前已和114家销售商签订了协议书,并试行运行。三是以网络为依托,与其他各县实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政府采购区域市场,实现上下连动式采购、区域间横向联合采购。

六、丰富活动载体,狠抓商业贿赂专项整治

一是以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领会有关精神,充分认识加强财政系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对新时期政府采购工作及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按照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要求和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自纠,边查边纠,强化工作落实,确保政府采购成为阳光下的交易。

总之,近年来我们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别单位仍然缺乏政府采购意识,存在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现象。二是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尚未分设,制约着政府采购监管、采购职能的充分发挥。三是专家库建设不够完善,在面对一些要求比较特殊的采购项目时,缺乏专业人才。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强化服务,努力使我区政府采购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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