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政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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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中国的政党制度】

政党制度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党制度,由该国国情、国家性质和社会发展状况所决定。各国政党制度的不同体现了人类文明发展的多样性。

中国实行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下简称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它既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两党或多党竞争制,也有别于有的国家实行的一党制。这一制度在中国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在中国,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中包括中国共产党和八个民主党派。八个民主党派是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以下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在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成了“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基本特征。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在中国的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显示出独特的政治优势和强大的生命力,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

一、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

中国经历过漫长的封建社会。1840年后,由于西方资本主义列强的野蛮入侵和封建统治集团的腐朽衰败,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在将近110年的时间里,中华民族危难深重,人民根本没有民主权利。

为改变国家和民族的悲惨命运,一代又一代中国人奋起抗争,努力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20世纪初,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先生,向西方寻求救国救民的道路,发动和领导了具有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性质的辛亥革命,推翻了延续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建立了中华民国,并效仿西方国家实行议会政治和多党制。尽管相对于君主专制制度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但它很快就在中外各种反动势力的冲击下归于失败,无法实现中国人民要求独立、民主的迫切愿望。正如孙中山先生所总结的,中国的社会既然和欧美不同,管理社会的政治自然也不能完全仿效欧美。

1927年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国民党蒋介石集团实行一党专制,独揽国家一切权力,打击和迫害民主进步力量,违背民主政治发展潮流和人民愿望,最终被历史所抛弃。

近代中国政治的发展呼唤适应中国国情的新的政党制度。这一历史责任由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共同承担了起来。

1921年成立的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提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纲领,团结全国各革命阶级为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而奋斗。主要在抗日战争时期(1937-1945年)和解放战争时期(1945-1949年)成立的各民主党派,其社会基础是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以及同这些阶级相联系的知识分子和其他爱国分子,有着反帝、爱国、民主的政治要求,是中国社会的进步力量。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建立了亲密的合作关系,并在严酷斗争中不断加强这种关系,为实现中国的和平、民主而共同奋斗。在抗日战争时期,民主党派积极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广泛开展抗日民主运动,同中国共产党一道,共同为坚持抗战、团结、进步而努力,反对国民党顽固派的投降、分裂、倒退行径;抗日战争胜利后,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一道,反对国民党蒋介石集团的内战、独裁政策。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走向胜利的伟大斗争中,确立了在中国各种革命力量中的核心领导地位。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在长期实践中经过比较,自觉地、郑重地选择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1948年4月,中国共产党提出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主张,得到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热烈响应。他们公开表示,愿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共同为建立新中国而奋斗。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正式确立,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共同参加新中国国家政权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在执政条件下进一步加强同各民主党派的团结合作,不断推进多党合作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根据中国阶级状况发生的深刻变化,中国共产党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明确共产党存在多久,民主党派就存在多久,共产党可以监督民主党派,民主党派也可以监督共产党;由于共产党居于领导、执政地位,主要是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社会主义条件下中国多党合作的基本格局由此确立。1957年后特别是“文化大革命”(1966-1976年)期间,中国多党合作制度遭受严重挫折。

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中国共产党明确多党合作是中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特点和优势,确立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提出了一整套关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理论和政策,使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1989年中国共产党制定了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走上了制度化轨道。1993年召开的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宪法,中国多党合作制度有了明确的宪法依据。2002年中共十六大后,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中国共产党先后制定了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使多党合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化和程序化。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不断巩固和发展,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国近现代政治发展的历史和实践证明: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盲目照搬别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模式,是不可能成功的;实行专制独裁统治,违背历史发展规律和人民意志,也必然要归于失败。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是中国近现代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智慧的结晶,符合中国国情和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际,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体现了中华民族和而不同、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这项制度,既合乎时代发展潮流,又体现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

二、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中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与这种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这种国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构成了中国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基本框架,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集中体现。

作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多党合作制度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关系。

1、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在长期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形成并巩固起来的,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在8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维护了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变革;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为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探索出了一条正确道路。中国是一个有着960万平方公里国土、13亿人口、56个民族的发展中大国。在这样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多民族国家进行现代化建设,必须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是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保证,是维护中国国家统一、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保证,是把亿万人民团结起来、共同建设美好未来的根本保证。这是中国各族人民在长期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形成的政治共识。

2、各民主党派是中国的参政党。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内在要求和各民主党派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实际作用,决定了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各民主党派作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属于人民的范畴,他们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参政,是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参政党的地位和参政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

3、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形成了团结合作的新型政党关系。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长期的共同奋斗中,形成了亲密的友党关系。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得到各民主党派的认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为中国各政党的共同目标。在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实行广泛的政治合作,照顾同盟者的政治利益和物质利益,团结他们一道前进。

4、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合作具有丰富的内容。第一,中国共产党就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事务同各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实行相互监督。第二,各民主党派成员在国家权力机关中占有适当数量,依法履行职权。第三,各民主党派成员担任国家及地方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各级人民政府通过多种形式与民主党派联系,发挥他们的参政议政作用。第四,各民主党派通过人民政协参加国家重大事务的协商。第五,中国共产党支持民主党派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是各民主党派履行参政党职能的重要内容,是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一大特色。

5、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互相监督。这种监督是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由于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更需要来自民主党派的监督。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内容是: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中国共产党和政府重要方针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的工作和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民主党派的监督,对于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健全社会主义监督体系,有着重要而独特的作用。

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创立了一种新型的政党制度形式,在世界政党制度中独具特色。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既亲密合作又互相监督,而不是互相反对。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各民主党派依法参政,而不是轮流执政。这一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适应,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而不是少数人的民主。

三、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体现

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以其独特的结构功能和运行机制,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充分行使,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是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本质要求。中国共产党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中国多党合作制度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又体现广泛民主;既保持一致性,又体现多样性;既规范有序,又充满活力。

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一大特点。在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着相辅相成的作用。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作出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取得一致意见,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拓展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深度和广度。经过充分的政治协商,既尊重了多数人的意愿,又照顾了少数人的合理要求,保障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民民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价值和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政治参与。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为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参与开辟了制度化渠道,把各种社会力量纳入政治体制,巩固和扩大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基础;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广集民智,广求良策,推动执政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在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积极稳步发展。

2、利益表达。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存在不同的阶级、阶层和社会群体。人民内部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存在着具体利益的差别和矛盾。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中国多党合作制度能够有效反映社会各方面的利益、愿望和诉求,畅通和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协调利益关系,照顾同盟者利益,从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3、社会整合。中国现代化建设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求政治制度具备高度的社会整合功能。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以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为前提,又有各民主党派的广泛合作,从而形成强大的社会整合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目标下,中国共产党紧密团结民主党派,形成高度的政治认同,促进政治资源的优化配置,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和组织社会沿着现代化的方向不断前进。

4、民主监督。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互相监督,有利于强化体制内的监督功能,避免由于缺乏监督而导致的种种弊端。各民主党派反映和代表着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具体利益和要求,能够反映社会上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能够提供一种中国共产党自身监督之外更多方面的监督,有利于执政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更加自觉地抵制和克服官僚主义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加强和改进执政党的工作。

5、维护稳定。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以合作、协商代替对立、争斗,避免了政党互相倾轧造成的政局不稳和政权频繁更迭,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内耗,维护安定团结的社会政治局面。这一制度既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又有各民主党派的广泛参与,能够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保持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

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反映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体现了中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四、多党合作制度中的政治协商

政治协商是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就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事务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进行协商,是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经过多年的实践,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中的政治协商形成了两种基本方式:一种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协商;一种是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

中共中央同各民主党派中央政治协商的内容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的重要文件;宪法和重要法律的修改建议;国家领导人的建议人选;关于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决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关系国家全局的一些重大问题;通报重要文件和重要情况并听取意见,以及其他需要协商的重要问题等。

中共中央同各民主党派中央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是:中共中央邀请各民主党派领导人举行民主协商会,就中共中央将要提出的大政方针进行协商;中共中央主要领导人根据形势需要,不定期邀请民主党派领导人举行高层次、小范围的谈心活动,沟通思想,交换意见;中共中央或中共中央委托有关方面召开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座谈会,通报或交流重要情况,听取民主党派提出的政策性建议,或讨论某些专题;除会议协商外,民主党派中央还可就国家大政方针及其他重大问题向中共中央提出书面建议。

中共中央同各民主党派中央政治协商的主要程序是:中共中央根据年度工作重点,研究提出全年政治协商规划;协商的议题提前通知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人士,并提供相关材料;各民主党派中央组织相关人员阅读文件,调查研究,对协商议题进行集体研究后,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协商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求同存异;中共中央认真研究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重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及时进行反馈。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共中央加强同各民主党派的协商,内容不断充实,程序逐步规范。1990年至2006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委托有关部门召开的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达230多次,其中中共中央总书记主持召开74次。近三年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协商中就《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等许多重要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全国人大、全国政协领导人选,宪法修改以及立法法、反分裂国家法、监督法、物权法等多部法律文件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家金融体制改革、卫生体制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其中许多被中共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所采纳。

此外,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代表人士还向中共中央提出重大的书面意见建议200多项,内容涵盖了经济、政治、社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国防、外交、港澳台侨等诸多方面,如长江三角洲地区、环渤海地区、海峡西岸经济区、北部湾地区等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三江(长江、黄河、澜沧江)源地区、欠发达地区资源开发补偿机制改革等问题,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等问题。这些意见建议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和采纳,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中国共产党各级地方党委就地方重大问题同地方各级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进行协商,也已形成制度。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同民主党派广泛的协商,有力地推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是政治协商的另一重要方式。人民政协由34个界别组成,包括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以及各界代表人士。加强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有利于体现和发挥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五、多党合作制度与国家政权建设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参加国家政权。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权中团结合作,支持他们发挥参政党作用,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推动国家政权建设。

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也是民主党派成员发挥作用的重要机构。民主党派成员在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中,均占有一定数量。2003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共有17、7万人当选各级人大代表。其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7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50人;省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41人,省级人大常委会委员462人;市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357人,市级人大常委会委员2084人。他们履行人民代表的职责,参与宪法、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参与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和政府领导人,参与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国家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反映人民意愿,提出议案和质询案,参与视察和执法检查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民主党派成员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是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截至2006年底,担任县处级以上职务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共有3、1万人,他们对分管的工作享有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和人事任免的建议权。其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部委办、直属局担任领导职务副职18人;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有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24人;全国397个市(州、盟、区)人民政府中有356人担任副市(州、盟、区)长;有35人担任省级法院副院长和检察院副检察长,有141人担任地市级法院副院长和检察院副检察长。还有许多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在高等院校、人民团体、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中担任领导职务,如中国科学院所属93个研究所中有69人,教育部直属72所高等院校中有38人。2007年,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2人分别担任国务院科技部、卫生部部长职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重视加强与民主党派的联系,为民主党派发挥参政议政作用开辟了新渠道。联系的方式主要是:国务院召开有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就拟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征求意见,通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情况;根据需要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列席政府全体会议和有关会议;政府组织有关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检查工作,邀请民主党派成员参加;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工作业务范围同相关民主党派建立和加强联系,重要专业性会议和重要政策、规划的制定,根据需要邀请相关的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目前,各民主党派根据各自特点,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了联系,就推进素质教育、建设“星火”科技产业带、发展现代农业、推广生态家园富民计划、加强海洋资源保护与开发、完善鼓励科技自主创新的财税政策、改革科技奖励制度、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解决水资源短缺等课题进行合作和共同研究。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还聘请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767人担任政府参事室参事,1393人担任中央和地方文史馆馆员。

民主党派成员担任特约人员的领域进一步扩大。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聘请民主党派成员担任特约人员,是发挥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作用的一项重要举措和制度安排。目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审计署、税务总局共聘请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87人担任特约检察员、教育督导员、特约监察员、特约国土资源监察专员、特约审计员、特约税务监察员。地方各级政府部门也聘请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1、7万人担任特约人员。特约人员参加有关执法检查和执法监督工作,参与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研究,参加对重大案情的调查,发挥参谋咨询作用和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履行民主监督职责。如审计署组织特约审计员直接参与中央预算执行、三峡库区移民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世界银行贷款资金、全国粮食挂账资金等重大项目的审计工作和调研。近五年来,全国各级监察机关特约监察员共转呈群众来信13600余件次,接待群众来访23800余人次,在监察机关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中发挥了独特作用。

民主党派参加重要外事、内事活动制度进一步规范,作用进一步发挥。近年来,民主党派中央领导人参加重要外事活动150多次、率团出访60多次。中共中央和国家领导人会见外宾时,邀请民主党派中央领导人参加;出席重要庆典、慰问、纪念活动,邀请民主党派中央领导人参加。

六、多党合作制度与人民政协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民主党派是人民政协的重要界别。在人民政协的组织构成中,民主党派成员在各级政协委员、常务委员和政协领导成员中占有较大比例,在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和委员中,在政协机关中,均占有一定数量。如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时,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政协委员的有1343人,占委员总数的60%;担任政协常委的有195人,占常委总数的65、2%;担任全国政协副主席的有13人,占副主席总数的54、2%。在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协中,共有33、6万名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在政协的各种会议上以本党派名义发表意见,开展视察、提出提案、举报、反映社情民意以及参与调查和检查活动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中发挥作用,主要表现在:

1、积极参与政治协商。各民主党派充分运用人民政协的各种协商方式,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对各民主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进行协商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中共中央主要领导人每年元旦和全国政协全体会议期间都要同各民主党派共商国是;担任政协委员的民主党派成员与其他政协委员一起列席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会议,参加国家重大问题的协商讨论,就事关国计民生的大政方针和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政协的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秘书长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内容不断丰富,为各民主党派更加广泛地参与政治协商创造了条件。近年来,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各民主党派积极参加人民政协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的专题协商会,如2006年先后参加了以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为主要议题的专题协商会,广开言路,集思广益,有力地促进了政府相关工作的开展。

2、认真开展民主监督。各民主党派运用政协视察、大会发言或以其他形式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政协委员中的民主党派成员还通过参加中共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或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邀监督人员等开展民主监督。1997年至2006年,各民主党派中央在全国政协会议上作大会发言(包括书面发言)370余次(份),内容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如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推行循环经济发展、重视灾害的社会管理和加紧应急体系建设、维护和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保障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的投入、积极推进民办教育、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坚决反对分裂和促进祖国统一、发展两岸经贸交流等。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的大会发言,充分体现了集体力量和智慧,他们运用政协大会的政治讲坛,纵论国是,许多意见建议被采纳。

3、深入参政议政。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成员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了大量的意见和建议。1990年至2006年,各民主党派和民主党派成员的政协委员,在全国政协会议上共提交提案2400余件,如尽快就反分裂国家行为立法、农村税费改革、大力营造非公有制经济良好发展环境、建立社保基金监督机制、创建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等,其中许多提案得到采纳实施,或促成了相关法律的制定,或成为制定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多党合作制度与现代化建设

各民主党派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团结奋斗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国家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积极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

1、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各民主党派积极参与国家方针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就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问题开展考察调研,提出政策性建议。这些年来,先后就三峡工程、耕地保护、两岸“三通”、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青藏铁路沿线发展、国家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制定和实施“十一五”规划等问题进行考察调研,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意见建议,受到高度重视,许多意见和建议被采纳。各民主党派地方组织也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开展考察调研;一些地方还采取了“中共党委出题、民主党派调研、政府采纳、部门落实”的形式,有效地发挥了民主党派的政策咨询和智力咨询作用。

2、开展扶贫开发,兴办公益事业。各民主党派充分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为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积极开展活动,大力推动和实施智力支边、光彩事业和“温暖工程”等活动,开展职业培训、兴教办学、捐资救灾、扶危济困等公益事业,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2003年抗击非典斗争中,许多民主党派成员奋战在第一线。由民主党派倡导并发起的扶助贫困群体的“温暖工程”实施十多年来,已在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公益性培训,近100万人次的农民受益,30多万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员得到了帮助;号召民主党派成员回报社会的“思源工程”,2005年启动以来捐资达3165万元。2006年,各民主党派中央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类专家1270人次就智力支边扶贫工作进行考察,为贫困地区发展提出政策性建议144条,帮助落实扶贫经济项目101个,引进各类项目资金和捐款近5亿元,培训各类技能型人才2、5万人,建立希望小学210所。这些行动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3、反映社情民意,维护安定团结。各民主党派充分发挥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重要作用,努力做好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为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和各级政府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服务。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缩小贫富差距,建立健全医保体系、解决看病难,推动国企改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打击假冒伪劣、建设社会诚信,解决城市住房困难、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维护公平正义、扶持贫困群众等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举行专题研讨,找出问题症结,提出解决和改进的办法。努力推进民主监督,积极参加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和各级政府组织的反腐倡廉、财税、物价、环保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检查工作。本着肝胆相照的精神,认真调查分析,对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和各级政府存在的问题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不断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水平。深入实际、深入基层,积极反映涉及各界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加强对各自成员和所联系群众的思想引导,做好沟通思想、理顺情绪的工作,及时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为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

4、加强对外联系,开展交流交往。各民主党派发挥联系广泛的重要特点,积极拓展与广大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国际友人的联系,推进经济、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和人员往来,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帮助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更好地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不断扩大交流规模,不断拓宽交流领域,不断丰富交流内涵,通过学术交流、出访、接待来访等形式,加强与海外的交流联系。

中国共产党在与民主党派团结奋斗的同时,也与无党派人士建立了亲密的合作关系。无党派人士是在中国革命的具体历史条件下形成发展的,是指没有参加任何党派、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无党派人士是中国政治生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政协的重要界别,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共中央召开的历次民主协商会、党外人士座谈会都有无党派人士参加。长期以来,无党派人士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深入开展考察调研,积极向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意见和建议。中国共产党支持无党派人士在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中积极发挥作用。

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人物,其中7142人次获全国性、国际性荣誉称号和奖励,九三学社中央原副主席、中国计算机汉字激光照排技术的创始人王选就是其中杰出代表。“杂交水稻”之父、无党派代表人士袁隆平首创了杂交水稻,为解决中国粮食自给作出了重大贡献。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是发展先进生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结束语

中国多党合作制度走过了58年的光辉历程。实践证明,作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具有历史的必然性、伟大的创造性和巨大的优越性。

当前,中国人民正满怀信心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努力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坚持和完善中国多党合作制度,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持续发展,实现社会全面进步;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有利于保持国家政局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随着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日益发展,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也将不断发展。坚持和完善这项基本政治制度,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同时要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有益成果,但绝不能照搬照抄别国政党制度模式。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一道创建和发展的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将不断巩固完善并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篇二:如何理解中国的政党制度】

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

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深深植根于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一起,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确立和发展起来的。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携手合作,取得民主革命的伟大胜利,并共同缔造新中国,是这一制度得以形成的客观基础;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亲密合作,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并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是这一制度得以存续的必要前提。这一政党制度既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两党制和多党制,也有别于一些国家实行的一党制,其显著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体现了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目标下,各党派团结合作的特点。这一独具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强调以协商、合作代替竞争、冲突,很好地将共产党领导与多党派合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实现了集中统一领导与广泛政治参与的统一,国家稳定与社会进步的统一,充满活力与富有效率的统一。在当代世界林林总总的各种政党制度中,体现合作、参与、协商、包容精神的中国政党制度,不仅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而且有着与其他政党制度根本不同的特点。

第一,中国的多党合作是以共产党的领导为前提。

第二,各民主党派是与共产党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励志网http://wWw.qqZf.cN/,是参政党,而不是反对党或在野党。

第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与各民主党派的接受领导和参政党地位,决定了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实质是团结合作。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具有了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两党制、多党制的根本性区别,同时也具有了与其他政党制度相比的独特优越性。

丰富的内容和多样的形式,保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实践充分体现在国家政治运行的各个环节之中,使这项制度越来越发挥出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繁荣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巨大作用。同时,为参政党的建设、发展和进一步履行好自己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和环境。在挑战与机遇并存的21世纪之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正以其独有的形态和魅力,以其显著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日渐为世界所瞩目。

【篇三:从历史上如何看待当前中国的政党制度】

一、从历史角度来看,中国的政党制度是历史与国情的必然选择

中国实行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其基本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共产党作为坚强的领导,是在一代又一代中国人为改变国家和民族的悲惨命运中应运而生的,是在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走向胜利的伟大斗争中确立的,是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长期实践中经过比较,自觉地、郑重地选择的,这谓之历史的必然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面对中国是一个有着960万平方公里国土,13亿人口,56个民族,数千年历史的发展中大国这个现实,约束关系繁多,各种情况复杂,没有一个坚强的领导,国难强,民难富,昂首屹立无从谈起。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地位,中国共产党的与时俱进作为坚强的领导非其莫属,这是国情的必须选择。而从1949年9月正式确立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以后的坎坷进步、不断完善和其在国家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在证明了这种选择的必然性和正确性的同时,也证明了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另一本质要求——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合理性和重要性。

二、从现实角度来看,中国的政党制度是和谐与发展的坚强保证

中国多党合作制度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又体现广泛民主;既保持一致性,又体现多样性;既规范有序,又充满活力。这“三既三又”保证了中国政党关系的和谐,体现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十六字方针的精髓。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协商民主是中国政党制度的重要创造,这一创造有着中华传统和谐文化的根基,但要使其具有活力,必须要解决使这种协商既有广泛的代表性,又不致因广泛而达不到共识。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解决了这一问题,虽然进一步提高实效是努力方向。中国政党制度以这种合作、协商代替对立、争斗,避免了政党相互倾轧造成的政局不稳和政权频繁更迭,为社会和谐提供了根本保证。同时,由于中国共产党主张将改革发展的成果与民共享,也使中国的政党制度更具生命力。

中国共产党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并逐渐形成了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各民主党派则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团结奋斗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国家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能,积极推进“四个建设”。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极其重要的战略思想,它既是舵把,又是标尺,既是指导,又是要求。大海航行靠舵手,执政党掌舵、指导,参政党协助、促进,中国的政党制度为我国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篇四:我国政党制度与西方多党制的区别】

政党制度是现代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与西方多党制度有根本区别。

1、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不同

西方国家采取多党制是由资本主义社会制度所决定的现代意义上的政党制度,是在资产阶级革命和资产阶级代议制形成后出现的,是适应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制度的产物。当代中国政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民国时期的多种政党组织模式相互作用、一路走来的结果。

2、本质不同

我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建立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上的。我国的民主党派已成为各自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联盟,他们是爱国统一战线的一支重要力量。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是多党合作的基础,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间没有根本利益的冲突,各政党都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奋斗。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的合作是长期的;另一方面,多党合作反映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爱国者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和具体的差异性。西方国家的多党制,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即私有制经济基础上的,是资产阶级实现其阶级统治的工具。它既反映了资产阶级的共同利益,也反映了它们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名义上是多党,实质上是资产阶级的一党制。多党制是资产阶级西方国互相倾轧的竞争状态所决定的,它们谁也不代表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

3、政党间的关系不同

在我国,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间是亲密合作的友党关系,是执政党和参政党的关系。我国的民主党派有与共产党合作的悠久历史。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进行各种形式的协商,民主党派在议政和监督中起着重要作用。民主党派的许多成员在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中担任重要职务,是名副其实的参政党。西方国家的多党之间,是在朝党和在野党、执政党和反对党的关系,是政敌关系,不存在互助的合作关系。

4、功能和作用不同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服务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各民主党派参与国家政权,参与国家重大问题的决策与讨论,反映各党派所联系的劳动者和爱国者的利益、意见和要求,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民主的真实性和广泛性。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能避免两党制或多党制带来的社会动荡,同心协力为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点。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促进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实现党和国家的总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西方的两党制或多党制,作为资产阶级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工具,其作用在于调节资产阶级内部的矛盾,维护和巩固资本主义制度,有利于资产阶级挑选自己的代理人。多党角逐的热点自然在竞选,在资产阶级的两党制或多党制下,有时也承认工人政党甚至共产党的存在,它们也可以进行竞选。但在这种金钱选举中,工人政党没有垄断财团作后盾,得不到大量的金钱支持,自然难以在竞选中取胜。在资产阶级“民主”国家里,并没有哪个真正的工人政党在竞选中获胜并长期执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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