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监察综合室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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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一:监察综合室工作总结

20XX年,我室在委、局的领导下和上级监察综合室的指导下,认真围绕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和省纪委第三次全会、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和市纪委第三次全会、市政府第四、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紧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维护政府廉洁,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勤政高效,加强政风建设”的监察工作职责,服从和服务于机关工作,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一、20XX年的工作

(一)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1、加强学习理论。今年,综合室以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加强自身的学习教育,积极参加委局组织的集中学习,结合平时自学,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学习活动的要求,查摆问题、整改落实,认真总结学习经验和成果,夯实的思想政治基础。

2、加强业务学习。按照委局的工作安排,积极参加案件调查。在工作中边学边调查,认真学习的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和案件文书等业务知识。

(二)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和行政问责制工作

根据省委、市委关于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决定和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实行行政负责人问责的文件精神,我县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在全县开展领导干部问责和行政负责人问责工作。建立了县试行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联席会议和领导干部问责制联席会议制度,下设行政问责办公室和领导干部问责办公室,两办公室合署办公,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局综合室,负责处理问责的日常工作。县人民政府制定《县人民政府部门及乡镇行政负责人问责暂行办法》和县委下发《澜沧县领导问责办法(试行)》,问责办公室(综合室)认真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至此,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实施问责制。问责的范围包括了全县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政府各部门及所属的机构、学校、医院,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青妇等人民团体的全部国家工作人员。

为推进问责工作,我县召开了全县视频会议,举办了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和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培训,发放《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手册》籍1000本,《云南省问责工作文件汇编》120本;发放《行政机关八项工作承诺》牌142套,《问责事项》和《问责方式》牌157套,组织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471人参加“四项制度”知识的考试,编印六期问责简报,为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互联网等形式进行了相关宣传。通过多形式的宣传,使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实施问责的重要意义,领会了问责的精神实质,把握了主要内容,打牢了落实问责的理论基础。

精心组织实施,认真落实各项问责各项工作。建立问责举报平台,通过县电视台及《问责简报》公布问责投诉电话。探索问责情况,做到有责必问、违纪必究。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工作人员,只要违规违纪,就要严肃问责,该通报批评的就通报批评,该停职检查的就停职检查,该纪律处分的就纪律处分,让工作不负责、制度不执行、管理不到位的受到问责。认真调查投诉和举报的各类问题,一经查实,严格责任追究,绝不纵容迁就,不搞下不为例。全县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不断推进问责工作。至此,全县已问责6起6人,其中副科级干2人。对问责人作出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和停职检查的问责决定。

全县通过实施问责制,解决国家工作人员“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促进勤政廉政建设,进一步优化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奠定了基础。

(三)推动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止腐败,解决“小金库”问题,根据上级要求,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深入开展规范津贴补贴和清查“小金库”规范非税收入工作以及开展县国有企业“小金库”清理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全面动员、广泛宣传、进行了自查自纠、重点抽查、依法分类处理、切实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等环节。全县102财政预算单位及企业参加了自查,其中:预算单位92个,国有企业10个,自查面达100%。重点抽查55个(其中:预算单位50个,国有企业5个),抽查率达50%以上。为从建立长效机制,督促全县92个预算单位向县“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作出了不再设“小金库”的承诺。通过抽查,查出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的单位三个,“小金库”金额31、3万元,由纪检监察收缴财政,并对相关责任按干管权限进行了免职和诫勉谈话等处理;取消未纳入法定账户的银行账户3个;取消公款私存户4个。通过“小金库”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使各行政事业和国在企业加强单位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和财务管理,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公共财政体制。

为从源头上预防了腐败的发生,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强事前监督,认真抓好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一是继续深化“三公开”工作励志网http://wWw.qqZf.cN/,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工作,配合政府法制局组织全县71个单位1416人参加了信息公开条例的考试,监督各部门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积极参加乡(镇)人大、政府换届的工作,防止在换届工作中违纪行为的发生;三是积极参加事业单位招录人员及各种考试工作的监督,防止在招录工作及考试工作中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四是参加领导干部任前廉洁自律谈话。

(四)加强机关建设

1、加强制度建设,出台了澜沧县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职工问责办法及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为加强宣传学习,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四项制度”及本机关服务承诺的知识测试,促进了机关干部职工转变作风,提高效率,认真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为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府,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澜沧县政府网站县监察局网络平台上,按时按质公开要求公开的内容。

(五)积极参与违纪案件的查办工作

在委局整合人力资源下,积极参加信访件的初查和案件调查工作,认真查核信访件,对违纪违法分子作出了相应的处理,同时,也保护了一批党员领导干部,为他们澄清了是非。参加案件初查及调查6件,下发监察建设8份,为国家挽回损失33余万元。

二、下一年工作安排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执法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机关及本室的实际,认真贯彻并切实抓好落实。

(一)全面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检查,做到令行禁止。

(二)切实加强对问责办法的贯彻执行力度,加大从政行为的监督力度,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好、落实好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和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积极探索问责的情形和扩大问责的范围,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工作实施情况,切实解决国家工作人员不作为或不正确作为的问题。

(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加强廉洁自律教育的同时,积极参与案件查处

(四)进一步加强监察机关和自身建设,服务于机关,全面完成好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给的各项任务,不断取得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

【范文二:监察综合室工作总结】

20XX年执法监察综合室在委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区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委局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握重点,狠抓落实,开拓创新,积极开展行政监察工作,为促进反腐倡廉,保证政令畅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1、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XX〕41号)的有关要求,根据《广州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扎实开展了我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我区今年新增项目进行了排查和整改,3个工程建设项目接受了省检查组的抽查,均未出现问题。我区的专项治理工作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好评。上半年我室会同区建设局对5个镇街自20XX年以来贯彻工程建设领域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并对镇街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进行专项检查。为克服“任务多,人手少”的实际困难,我室积极协调,专门从土地中心借调一名员工负责专项治理有关材料整理工作,按时上报各种材料数据,使专项治理工作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得到了市治工办的好评。按计划今年完成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我室认真总结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积极推广典型经验,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运作机制,强化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大力推进统一规范的有形市场建设,形成了工程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

2、开展对要素市场的监督检查。积极主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制度创新,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大力推进资格后审,督促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查处工程建设中违反《招标投标法》的行为,这一系列举措对加强南沙区(含开发区)工程招标和建设管理,维护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确保国有资金的使用安全,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防止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以及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政府统筹资金的使用效益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我室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印发《广州市南沙区20XX年全面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实施方案执行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在我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基本达到了双信息专栏开通率100%,双信息发布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等目标。

(二)积极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国检工作。

今年是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关键年、评选年,为确保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顺利通过中央文明办的检查验收,区纪委监察局以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部署和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根据《广州市南沙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测评达标责任分解表》要求,严格对照测评体系和任务分工查遗补缺,高质量完成创建资料建档工作,组织接受市纪委检查组对我区纪检监察系统创文工作检查,检查组对我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创文工作完成情况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我室制定并印发了《南沙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国检工作问责实施办法》,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认真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本单位本部门承担的各项创文工作任务,切实提高“三个满意度”(即提高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党政机关行政效能以及行业风气满意度),以保证我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顺利通过测评。

(三)积极开展区电子监察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使行政审批更加规范、高效。截止11月份,今年全区共受理行政审批业务3532件,其中,提前办结2930件,提前办结率85、1%,按时办结3440件,按时办结率99、8%。电子监察的作用得到了充分体现,行政审批工作效率有所提高,进一步改善了公共服务水平,获得了群众及企业的好评。二是通过对区财政投资电子监察系统进行升级,使实时监察功能更加完善,对每个项目从提交评审初稿到发出评审意见的各个审批环节进行实时监控,从而可以实时掌握每个项目的评审情况。通过财政投资评审系统分析,可以了解每个项目送审金额的核减情况、核减金额、核减率等信息。三是完成电子监察综合平台政府采购工作并顺利开展电子监察综合平台建设调研和开发工作。将电子监察范围扩大到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全过程实行电子监察。四是对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视频监控升级以后,将更好地对办事大厅各个服务窗口的工作环境、工作秩序和工作纪律等进行实时、全面、清晰的监控。对窗口人员现场服务态度、工作纪律等进行远程监督,大大提高了监察工作效能。

(四)加强对中央扩需促增项目的监督检查。

我区共有5个扩需促增中央投资项目,为了使我区扩需促增项目又好又快地推进,确保扩需促增中央投资项目“零违纪”、“零违法”,今年上半年执法室加大了对这些项目推进情况的检查力度,深入项目现场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我区扩大内需项目和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相关项目检查及整改核查工作,并接受省检查组的检查,得到了上级检查组的肯定。

(五)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1、根据今年纠风工作安排,执法室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一是对区辖10家医疗机构、区各司法所、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区交通管理总站等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对区经贸科技和信息化局、各镇国土所、各镇(街)计生办和计生服务所等单位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开展“回头查”活动。执法室组织成立政风行风评议团,在全区有代表性的各界人士中聘请了8名同志为区20XX年政风行风评议团成员,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民主监督作用。并聘请独立社会中介调查机构参与行风评议,有效推动行风评议工作创新。在区领导的重视支持、区纠风办的精心组织和各被评议单位的积极配合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热情参与下,我区今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17个被评议单位的评议等次均为满意,9个政风行风评议“回头查”单位评议等次均为满意。部门行业管理和作风得到了加强,有效推动了政府职能部门政风行风建设。二是对区辖区内10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进行民主评议。根据市纠风办《关于对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进行民主评议的通知》(穗府纠办〔20XX〕8号)要求,区纠风办高度重视,成立了区纠风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对辖区内10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下发了《关于对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进行民主评议的通知》,区纠风办组织区行评团评议代表采取座谈、走访、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有关资料等形式了解被评议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并委托有关民意独立调查机构,对被评议单位政风行风情况进行社会抽样调查,最后组织行评团评议员一起研究讨论给各被评议单位测评分数,并将在评议过程中发现的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反馈给各被评议单位,要求各被评议单位整改落实。各被评议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使民主评议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将民主评议工作长效化、常态化。

2、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为了督促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切实解决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根据市委办公厅《关于我市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的通知》(穗文〔20XX〕10号)要求,执法室积极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制度建设、做好宣传工作等措施,扎扎实实地完成好每个阶段的任务,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3、按照陈明德副市长和委局领导的批示,执法室积极开展调研政府采购及药品采购的运作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运作机制,是推动政府采购制度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在推进政府采购改革过程中,执法室紧紧围绕《政府采购法》,会同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就如何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我们从管理、执行和监督等方面入手,广泛开展调研,搜集整理资料,在总结成效、分析问题基础上,研究提出完善的对策,以此推动我区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开拓创新、健康发展。对于药品购销行业容易滋生腐败的问题,我室汇同卫生部门对区属各个医疗机构积极展开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不断探索和研究,积极纠正药品采购中的不正之风,不断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制度。今后将进一步深入探索和实践,促进以健全制度、加强管理、规范行为、落实政策、严格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政府采购运作机制不断完善。

4、开展对区人口计生“创国优”工作的督促检查。为确保我区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工作顺利通过国家人口计生委的评估验收,执法室加强了对区人口计生和“创国优”工作的督促检查,利用今年政风行风评议“回头查”各镇街计生办和计生服务所的机会,将政风行风评议“回头查”工作和人口计生“创国优”工作结合起来,有力地促进了人口计生“创国优”工作。为增强区属各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对“创国优”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制定并印发了《南沙区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5、聘请社会独立调查机构开展明查暗访工作。为使我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根据上级的要求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计划,聘请社会独立调查机构协助进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对各被评议单位政风行风情况进行社会抽样调查并完成调查报告,并对被评议单位政风行风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制作完成了专题明查暗访片。

(六)积极开展简政强区事权改革监督检查工作。

大力推进简政强区事权改革,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是率先加快转型升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幸福广州的必然要求。南沙区面临着新一轮的大开发,结合这次简政强区事权改革的契机,加快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以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为扎实推进简政强区事权改革,做好与市的对接工作,执法室牵头成立广州市南沙区简政强区事权改革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简政强区事权改革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并印发了《广州市南沙区纪委监察局关于简政强区事权改革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简政强区(县级市)事权改革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据有关规定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促进行整改,确保按期完成事权改革工作,真正做到下放事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实现了简政强区的目标。10月份我室协调接受了市简政强区事权改革工作第一检查组对我区事权改革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市事权改革第一检查组对我区开展事权改革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我区事权改革工作特点突出,成效显著。

(七)积极开展我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十二五”时期发展的主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根据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要求,今明两年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执法室制定了《广州市南沙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牵头成立广州市南沙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全方位加强监督检查,把好政策落实关、资金管理关和项目实施关,确保中央、省、市、区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实施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确保“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南沙”及南沙新区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得以顺利落实。

(八)积极参与区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事故查处工作。

安全工作不是中心胜似中心,按照委局的工作部署,我室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及督办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南沙”以及我区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今年我室共参与安全事故查处工作3宗,结案2宗,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做出了相应的处理。通过排查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断完善预防事故腐败的措施,防患于未然,有效防范和遏止了重大事故的发生。并进一步规范我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强化预防,减少事故腐败,建立健全纪检监察部门参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工作机制。安全生产工作大局保持了稳步提升,对我区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为我区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奠定了基础。

(九)积极开展明查暗访工作。

根据委局20XX年抓落实的主要工作分工安排,执法监察综合室把开展对机关明查暗访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手段,创新工作思路,周密策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聘请独立中介机构在今年下半年对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及公共企事业单位,特别是直接面对群众的办事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在落实工作责任、服务公众的态度、方式方法和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暗访。对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予以曝光并认真抓好整改,对促进机关作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十)积极开展其它专项执法监察工作。

一是认真调查白灰田水库周边520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涉嫌违法的情况。对国土分局《关于协助调查白灰田水库周边520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涉嫌违法的函》进行复函,同时发出《关于调阅白灰田水库周边520亩国有土地出让过程卷宗的监察决定》,并调阅白灰田水库周边520亩国有土地出让过程卷宗,对有关土地出让过程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

二是组织会同区审计局和区财政局对区内亚运公共交通现金补贴发放资金进行了监察审计。按照《关于做好亚运公共交通现金补贴发放监察审计工作的通知》(穗监字﹝20XX﹞2号)要求,执法室切实加强监督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调查监督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三是制订并下发《关于加强广州市南沙区扶贫开发监督检查工作的方案》,按方案组织对扶贫开发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确保扶贫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成效,并接受市纪委检查组对我区开展农村扶贫开发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市纪委检查组对我区落实农村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目标和对口帮扶困镇发展目标给予了高度评价。

四是印发《20XX年南沙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会同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着力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不重视、走过场问题,坚决扫除专项治理工作死角,彻底清理“小金库”,强化落实整改,更加注重源头防治工作,进一步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

五是牵头组织对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会同区教育局制定并印发《南沙区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通过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活动,加大治理力度,强化监督管理,着力解决教育收费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二、明年工作(重点)计划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加强对政府重大决定和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加强对《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强化对行政执法权力的监督和约束,督促政府部门及其公务员勤政廉政、依法行政,坚决纠正和惩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提高领导干部的执行力和机关行政效能。

(二)继续开展明查暗访工作。

一是延伸明查暗访工作的领域。加强对公安交警和城管等一些执法单位现场执法方式方法、工作效率进行明查暗访。二是改进明查暗访的方法。以执法监察室进行明查暗访为主,聘请独立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明查暗访和区特邀监察员、区政风行风评议团成员以及区政风行风监督员进行明查暗访相结合。三是突出重点。突出对政府部门窗口服务单位和群众咨询、求助、投诉受理等单位,以及为公众提供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的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四是加大暗访工作的深度。不仅仅对机关工作人员上网玩游戏等工作秩序方面的情况进行暗访,重点对机关“后台”服务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查找出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三)继续开展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监督检查。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执法室将紧密结合“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及南沙新区建设的核心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和协作配合,汇集和发挥各相关部门的力量和职能优势,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查纠结合,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推动监督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搞好与其他专项检查的结合,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协调性,增强综合效应。

(四)积极组织特邀监察员和政风行风监督员开展工作。

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特邀监察员培训活动,提高特邀监察员和政风行风监督员的责任意识和开展工作的能力;二是加大对特邀监察员和政风行风监督员工作机制的宣传力度;三是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和政风行风监督员的作用,积极组织他们参加有关的执法专项检查工作、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五)继续抓好扩需促增项目的监督检查。

继续抓好对中央投资扩需促增项目的立项行政效能监察,使扩需促增项目依法合规顺利推进并如期完成,真正实现“零违纪”、“零违法”。

(六)完善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不断拓展其功能。

一是完成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电子监察系统的研发工作和培训工作,并投入使用;二是将全区政府采购工作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实施全过程监察;三是逐步将全区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所有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一般性事项都纳入电子监察系统进行监察,消除监察的盲点和空白;四是继续抓好对行政审批的电子监察工作,严肃查处超时办结的窗口工作人员并追究相应单位的责任。

(七)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查处责任事故工作。

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会同有关部门对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政府、行业和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大查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力度,强化责任追究。重点查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不依法行政、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规范和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的机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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