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5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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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一:市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5000字】

20XX年上半年,XX市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践行“三严三实”,围绕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和承担的市办实事、市委工作要点、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等,提早谋划、努力创新、真抓实干,各项目标任务进展顺利。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社会救助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1、建立起比较科学的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提标机制。一是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从4月1日起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620元、420元,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10440元,较上年度分别提高了3、3%、20%、19、2%。二是完善XX市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XX市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降低了救助门槛、救助范围覆盖到全体市民和在青务工、上学的非XX市户籍人员。三是完善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起草了新的《XX市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2、规范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与10个部门实现了信息共享,出台了《XX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上半年,核对低保新申请对象4091人,检出不符合条件对象578人,检出率9、6%;复核低保对象14953户26127人,检出不符合条件对象1322户,3429人,检出率8、8%。

3、大救助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出台了《关于做好大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解决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打造出一条“绿色通道”,大救助工作进一步夯实。

4、减灾备灾机构和储备仓库建设取得新进展。2014年底,我市在即墨蓝村镇建成了7000平方米的市级救灾物资贮备仓库,目前已进入设备采购、人员编制配备和运行经费争取阶段,下半年可确保救灾仓库投入使用。

(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系统推进。

1、出台总体改革意见。经市政府授权,于4月初以市政府授权件形式出台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就深化登记管理、发展环境、监管体制和保障机制改革等进行了明确。

2、制订了《XX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扩大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范围,减少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放宽准入条件。

3、制订了《建立健全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的指导意见》,就建立社会组织监管办法、监管体系进行规范。

4、起草了《XX市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就建立政府职能转移机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以及社会组织资质条件、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和社会组织名录编制程序、动态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鼓励社会组织通过公平竞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5、制定了我市脱钩方案、开展脱钩试点,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6、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新模式,抓好相关行业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开展“组织建设年”活动,做好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培训工作。

(三)社会事务工作规范有序。

1、编制殡葬规划。从基本满足本区域安葬需求出发,以“节地、生态、文明、惠民”为原则,以室内骨灰存放和公益性设施为方向,编制《XX市十三五殡葬设施发展规划》。同时,加快推进殡葬地方立法工作,起草了《XX市殡葬管理办法》,力争年内以政府令形式发布。圆满完成春节、清明节殡葬服务场所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据统计,清明节共接待祭扫群众61、99万人次、祭祀车辆8、4万辆;顺利实施2015年春季海葬工作,有778名逝者回归自然;上半年,全市共免费办理遗体火化29242具,为丧属节省经费近3582万元。

2、婚姻收养登记规范化。上半年,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30869对,离婚登记约9815对,补证9131件,出具婚姻登记证明85682件,总婚姻登记工作量为135497件,登记合格率为100%;起草了《XX市市民跨区域婚姻登记方案》。受理收养申请179件,公告52件,办理完成128件。

3、加大流浪乞讨救助力度。上半年共救助各类受助人员6772人次,有力维护了受助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

1、建设30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示范点。联合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示范点建设及奖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示范点建设的具体任务、标准以及工作要求。

2、拟定了《2015年—2020年XX市养老设施布局规划》,目前即将进入专家评审阶段。计划到2020年全市养老服务床位总数达到9、7万张,千名老人床位数达到50张以上。

3、下发了《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大力发展临终关怀事业的意见的通知》。这是全国发展临终关怀事业方面的第一个政策性文件,不仅具有现实意义还具有示范意义。

(五)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为建立完善市(区)社区事务准入制度和工作机制,为社区减负增效,改革社会管理体制,起草了《XX市级部门进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实施细则》,近期将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完成了XX市第十一届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协调解决了换届选举遗留难点问题和群众上访问题,举办了全市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示范培训班。

组织开展了社会工作主题研讨会、宣讲团巡讲、社会工作成果展示等系列活动。起草了我市《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初稿,编制了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联合团市委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举办了全市社会工作知识培训班,全市培训人员达2250人次。组织了全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

(六)优抚安置、双拥工作保障得力。

1、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为约5万余名优抚对象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平均提标幅度15%,“三属”抚恤补助实现了城乡一体标准发放。节日期间,各级各部门走访优抚对象3000余户,赠送慰问金和慰问品总价值850余万元。为符合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医疗补助资金共计1622万元,起草了《XX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办法(修订稿)》,进一步扩大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比例和补助上限,更好的保障优抚对象的医疗需求。

2、退役士兵工作安置工作顺利开展。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4140人;举办2015年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上百家企业为退役士兵提供工作岗位;与市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城镇退役士兵“双考”安置工作的通知》,6月28日组织全市363名城镇退役士兵参加理论了考试。

3、部署开展“XX市军休工作星级服务建设年”活动。从抓好队伍建设、安全隐患设施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军休干部的休养环境。接收安置第六批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523名。

4、完成省双拥工作检查组对我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的检查考评。召开了动员大会,对全市创城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制发了《XX市迎接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检查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对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制作双拥工作汇报片和双拥画册,编印双拥工作文件汇编,收集整理编卷市级迎检档案材料;对各区(市)和相关迎检单位迎检准备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督促迅速整改;营造创城迎检氛围。6月30日-7月3日,省双拥工作检查组对我市进行了检查考评。

(七)老龄工作扎实开展。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老龄工作调查研究创新年活动;开展了“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完成情况和“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编制调研;扎实推进老年维权工作,市老年维权中心、老年维权岗、老年维权俱乐部、老年维权调解中心及老年维权调解中心(西部)为老年人提供了法律帮助;继续与XX日报联合开展“爱心陪伴空巢老人”公益活动,已建立“爱心陪伴空巢老人”志愿服务基地24个,志愿者团队80余个,近万名志愿者为近3000名空巢老人提供陪伴。特别是市老龄办、市广播电视台根据市民建议,自6月1日起,利用广播电台联合开办“空中老年大学”,目前已有百余名老年人登记注册为学员。

二、存在问题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1、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不够,市场运作机制尚未形成。目前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主要形式是政府购买或提供公益性服务,市场运作机制尚未真正形成,缺乏有资质、有诚信、有品牌的为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准入机制尚未建立完善。

2、养老服务队伍人才少,专业化程度不高,总量不足与结构性矛盾并存。一方面培训人员流失率大,另一方面人们不愿意从事这个行业,这是目前非常大的制约因素。建立养老行业人才的培养、评价和使用激励机制十分紧迫。

3、社会工作推动力度不平衡。市内三区发展相对较快,部分区市无机构无专人负责,政策落实、工作推动缺乏机制和人员保障。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培养缺乏系统性,作用发挥不够全面。

4、招商引资工作困难较多。一直没有签订投资协议,与区市缺乏信息互联,不掌握、不熟悉区市土地、税收等政策情况,意向企业落地存在困难。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1、社会救助工作。一是贯彻实施《XX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全面开展核对工作,确保社会救助更加公平公正。二是完善大救助工作机制,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同时继续推进大救助平台建设,实现救助信息共享,形成救助合力。三是出台《XX市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

2、养老服务工作。一是全面贯彻《XX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二是出台《XX市养老设施布局规划》。三是加快制订出台《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意见》,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四是推进养老设施扩量提质。全年新增养老床位6000张,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100%的城市社区和50%的农村社区,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37张。同时对全市1000名90岁以上高龄失能老年人及其亲属提供助浴助洁服务和居家护理技能培训,对全市1000名困难中风老人提供居家康复护理援助。年内建成30个示范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3、专项社会事务工作。一是在全市试点开展放开户籍地婚姻登记工作,同步推进婚姻登记本地化信息平台建设,努力为居民群众登记提供新的服务形式。二是加快制定出台《殡葬设施发展规划》。三是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要求,积极探讨研究新型城镇的行政区划设置工作;研究探索XX市二维码地图数据建设,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补查工作;探索通过购买服务、志愿服务等方式推动流浪救助工作体制机制创新。

4、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一是推进城市社区减负增效专项治理。出台并贯彻实施《XX市级部门进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实施细则》。二是抓好村、居委会基层组织建设。做好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后期工作,抓好新当选“两委”班子成员业务培训,指导建立健全村民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等组织,完善村(居)“两委”和村(居)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与协调机制。三是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创新。积极推进“阳光村务”建设,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四是抓好城市社区服务设施管理和使用,出台《XX市社区服务设施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发挥社区服务设施综合平台的功能和作用。五是出台《XX市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5、优抚安置工作。一是提高优抚服务保障能力。继续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确保“八一”前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修订《XX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抓好农村优抚对象危房改造工作,制定《XX市重点优抚对象住房救助暂行办法》;研究制定XX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管理服务标准和保护办法。二是全面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举措,出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指导意见》,继续推行“阳光安置”,严格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加大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力度。实现培训政策知晓率100%、报名人员的培训率100%、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加快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助金落实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发放任务。

6、双拥工作。做好重大军事活动保障工作,协调推进古镇口军地融合创新示范园等重大项目进展,协调军地双方积极推进新机场建设;做好军地互办实事项目工作,互办实事项目办结率85%以上;对照《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72条要求,认真查找薄弱环节,抓紧时间进行整改,确保双拥模范城“八连冠”创建成功。

7、老龄工作。编制《XX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草案)》;健全完善XX市老年人口信息统计分析系统,选取两个区市开展老年人口信息采集登记工作,争取新增老年人口信息登记超过10万人;深入开展“爱心陪伴空巢老人”大型公益活动,召募社会志愿者为空巢老人以入户结对和集体陪伴等形式提供心理疏导、感情慰藉等志愿服务,在10个社区(村)建立“爱心陪伴空巢老人”志愿服务基地,对100户空巢老人进行入户结对陪伴,参与集体陪伴的空巢老人超过1000人。

【范文二: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5000字】

20XX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主基调,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这一宗旨,以全面深化民政工作改革为动力,以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创新社会治理为重点,坚持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相结合,推动民政工作迈上了新台阶。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会救助精细化管理有力推进,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1、救灾救助。一是做好灾情核实和上报工作,及时核实受灾情况,严格按照自然灾害统计制度上报灾情。二是继续做好农房灾害保险工作。全县共有293732户参加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受灾理赔工作正在开展中。三是规范救灾物资的管理和使用。上半年共发放2014-2015年度冬春救助资金1329万元,其中现金1158、6万元,棉被9000床,折合人民币170、4万元。并组织督查组对冬春救助等款物进行了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四是大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在“5、12”国家减灾日,通过宣传单、报纸、等媒介,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2、城乡低保。一是认真做好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根据全市统一安排,2015年我县城市低保标准由420元/人/月提高到495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由1940元/人/年提高到2640元/人/年。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我局及时安排部署,拟定了《盘县2015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标暨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核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盘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标核查及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核查工作领导小组,按既定步骤和程序开展提标核查工作,并于2月底基本完成了入户核查、民主评困、一榜公示等工作,因省统筹考虑低保减量提标工作,全县暂停了低保审核审批及新标准兑现工作,仍按原低保标准和保障对象继续发放低保金到6月份。二是开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从2015年起,对全县1034名申请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对象进行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对39名有房、有车、缴纳公积金、经商办企业、个体工商户人员上报情况要求乡(镇、街道)进一步核实其家庭情况。三是及时发放城乡低保资金,上半年,全县有城市低保对象16514户30264人,农村低保对象98286户160499人,共发放城乡低保金14003、5615万元,其中城市低保金4274、962万元、农村低保金9728、2995万元,发放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救助大米59、256万公斤,折合人民币295、09488元。

3、五保供养。我县现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3789户4314人,其中分散供养对象2528户2809人,集中供养对象1261户1505人,集中供养率达34、88%。从2015年起,专项供养标准确定为集中供养每人每年48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1200元。2015年县级财政纳入预算1088、28万元;集中供养标准较2014年的1320元增长263、63%,分散供养标准较2014年的880元增长36、36%。

4、医疗救助。20XX年1-5月份,共解决2742名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金1187、32万元。人均救助4330、8元。人均救助水平较2014年同期提高1170、75元,增长37、4%。积极与县农村合作医疗部门协调,搭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平台,逐步推进农村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结算。

5、临时救助。本着“认准对象、核准事实、规范操作”的原则,切实加强日常临时救助。2015年上半年,共解决783名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金88、65万元,人均救助1132、18元,人均救助水平较2014年同期704、31元提高427、8元,增长60、75%。

(二)依法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切实做好涉军维稳工作。

一是规范认定各类优抚对象。认真落实省民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完成了321名优抚对象数据更新工作,深入贯彻《烈士褒扬条例》,做好烈士褒扬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完善及部分烈士证的换(补)发工作。二是做好优抚对象春节慰问工作,共发放春节慰问金107、4万元。三是严格执行政策,及时为优抚对象调整抚恤补助标准,并按时足额通过农村信用联社社会化发放全县5430名优抚对象上半年的抚恤补助金及调标金额1139、78万元;发放243名在职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327、6万元。四是为31名在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代缴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资金8、11万元;做好优抚医疗“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工作。上半年,共解决183人次医疗补助资金28、46万元;五是做好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工作,解决优抚对象临时救助42人5、2万元,组织40名优抚对象到市光荣院参加短期疗养。六是全面完成了2015年度退役士兵接收接待工作,接收退役士兵383人,审核退伍军人档案383份。七是做好复员退伍军人信访维稳工作,采取“重点防范,整体稳控”的措施,深入排查,随时掌握动态,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化解各类矛盾。上半年,没有出现优抚对象群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确保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三)积极把握社会福利和事务的发展趋势,突出服务理念。

一是孤儿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加大对孤儿上报条件的宣传力度和排查力度,认真做好孤儿的排查、核实、材料审核、信息录入、统计上报、动态管理,档案整理等工作。严格按照孤儿审批条件发放孤儿生活费,做到按月排查,按月发放,不重不漏。上半年,新增孤儿30人,因超龄未读被取消48人,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71、4万元。发放2015年孤儿春节、元旦慰问金27、85万元。激活并发放孤儿保险卡416张。积极宣传孤儿助学政策,报送孤儿报考北京社会理学院1人。二是启动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根据《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关于上报困境儿童统计数据的通知》要求,对全县0至18岁的困境儿童进行了摸底排查,经统计,全县共上报困境儿童3626人。其中自身困境儿童1756人,家庭困境儿童574人,监护困境儿童1296人。三是进一步规范收养登记工作。大力宣传收养登记法律、法规,对来信来访群众耐心解释并作出正确的政策指导,进一步优化办证程序,严格按照收养法和县政务管理中心的要求办理收养登记。上半年,共依法办理收养登记2例,规范整理收养登记档案2例。四是以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加强婚姻登记管理。继续督促乡(镇、街道)完成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建设。通过分散培训和远程培训等方式,对全县婚姻登记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的安装与应用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提高了婚姻登记员业务素质。严格按照《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婚姻登记,坚决实行“一杜绝”、“五不办”,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按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努力提高当场办结证率。积极推行文明用语,微笑服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庸懒散奢浮”的行为。上半年,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4462对,离婚登记258对,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241份,合格率达100%。五是做好其它社会福利工作。按照“福康工程”有关文件要求,对全县患有“福康工程”手术治疗规定的病种并符合入选条件的人员进行摸底统计,并邀请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附属康复医院专家来盘对患者进行现场筛查,全县共154人参加筛查,确定39人符合手术条件,组织送往北京指定医院做手术15人,其中10人已做完手术安全返家,5人还在京住院治疗。六是做好与福利院、救助站、安宁医院、各乡镇敬老院的协调工作,确保福利机构正常运转,完成了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相关报表的报送工作。

(四)努力创新社会管理,不断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1、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一是根据《社团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经业务主管单位批复,上半年共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4个。二是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服务。上半年对四格乡、洒基镇等社会组织的发展情况进行了跟踪服务,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大活动开展情况等进行了调研和指导。三是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上半年年检社会组织共138个,其中社会团体100个,民办非企业38个。

2、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一是围绕“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保障村民民主权利”的思路,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通过政府向村(居)购买服务,完善“城乡基层民主自治完善率”。制定了《盘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实行“五规范,一满意”的工作推进方式。二是突出重点,推进民主管理的制度化建设。指导各村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民主理财制度,把惠民政策和财务管理这些村民最关注的焦点问题,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结合政府向村(居)购买服务,指导各村(居)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村委会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探索政府向村(居)购买服务、推进村(居)民自治。上半年,盘县选取了计划生育、禁毒工作、社会稳定、“四创”工作共4个服务管理项目开展购买服务工作,并计划逐步向各类公共服务领域延伸,有效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政社分开,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村(居)民依法自治。三是围绕“巩固提高,延伸拓展”的思路,进一步推进和深化社区建设工作。巩固提升“和谐社区创建”成果,提高社区建设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大对社区基层党建工作的投入,切实解决村级经济发展不强、活动阵地不大、基层组织服务不优等问题。

(五)稳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服务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1、加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把农村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的新建和改扩建纳入盘县2015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并认真抓好落实,2015年计划完成投资480万元。截至4月底累计到位资金480元,6个项目已启动6项,累计完成投资140、6442万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29、3%;继续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2015年,全县计划建设农村幸福院37所,其中,纳入县委组织部活动室阵地建设的农村幸福院有21所、整合敬老院建设的农村幸福院项目有3所、另行建设的农村幸福院有14所。上半年已下拨资金111万元。经统计,上半年全县养老床位数增长3354张。

2、切实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组织人员对城关玉阳居家养老服务站、迎旭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进行认真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提出相应措施,确保养老服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六)殡葬改革工作有力推进。

一是多角度加强法规宣传。与县电视台合作,将殡葬执法案例、精简、殡葬法规政策等制作成电视宣传资料在盘县电视台播放一个月;利用赶场天到偏远乡镇集中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发放宣传册3500余份,宣传车宣传40余小时,接受殡葬政策法规咨询150余次;和县教育局联合开展以小带大、以大带面的“小手拉大手”殡葬主题宣传活动。二是理顺殡葬管理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辖的原则,明确各部门职责,逐渐形成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殡葬管理工作机制。三是严格执法、严格问责。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联合有关部门对制作假证火化证、该火化不火化等行为进行打击。对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殡葬法律法规的,一律先暂停工作,自行采取措施按政策处理。四是大力实施殡葬惠民政策。按照市救助办法给予困难对象及时救助,符合条件的按政策奖励10000元丧属抚慰金。上半年,减免遗体接运费、火化费31万元,发放丧属抚慰金99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5人次4、8万元,火化遗体402具,火化率为6、1%。

(七)区划地名、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有效落实。

一是做好地名命名工作。上半年复查路、街、巷15处,对全县乡镇(街道)牌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维护,对涉及2015年第一次全省观摩会的7个乡(镇、街道)、村进行了镇、村牌的设置,共设牌84块。加强宣传动员,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有关工作。二是认真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工作,改变过去坐等待流浪乞讨人员前来寻求救助的被动模式,积极主动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给予及时有效救助,及时安排部署,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工作顺利启动,目前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上半年,共护送未成年人12人次,三是扎实做好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吸取毕节七星关区“6、9”事件教训,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及时启动了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目前摸底排查和登记上报工作正在紧张进行。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全县民政工作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国家、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县目标抓落实。力争在上半年取得较好成绩的基础上,努力打开工作新局面,发挥好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为盘县“建成贵州最靓丽的西大门、建设具有区域带动力和100年不落后的国际一流精品旅游大城市、打造贵州面向昆明、辐射东盟的桥头堡及川滇黔桂四省区结合部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2016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一)强化社会救助兜底功能,增强基本民生保障能力,筑牢民生防线。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国发45号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深入抓好政策落实,切实做好城乡低保减量提标工作,加强动态管理,巩固应保尽保。进一步规范医疗救助工作,加大临时救助资金投入,保障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的基本生活。

(二)增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高科学化水平。牢固树立防大灾救大灾的思想,落实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体制,扎实抓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性生活安排、农房恢复重建和冬春救助,全程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三)推进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事业加快发展。一是以抓项目建设和开展敬老月、重阳节、老年文体活动等活动为载体,继续抓好38个幸福院建设。加强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培训和工作。二是继续落实孤儿保障政策,按照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发放孤儿生活费,充分利用养老服务中心资源,将部分孤儿纳入集中供养,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收集全县孤儿基本信息,建立孤儿交流平台,及时、高效地为孤儿提供服务。

(四)强化基层管理服务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协调做好政府向村(居)购买服务工作,完善“城乡基层民主自治完善率”。二是进一步推进和深化社区建设工作励志网http://wWw.qqZf.cN/。巩固提升“和谐社区创建”成果,提高社区建设工作质量。进一步加大对社区基层党建工作的投入,解决村级经济发展不强、活动阵地不大、基层组织服务不优等问题。

(五)激发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活力。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济困,服务新农村建设,抓好典型带动。完善监管制度,结合经济普查全面掌握社会组织现状,引导规范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大力发展志愿服务,积极与盘县社会义工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协调沟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六)加强殡葬宣传和执法,积极推进殡葬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坚定不移执行殡葬改革方针。以党员干部带头推动,积极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移风易俗。

(七)提高区划地名管理、流浪救助、婚姻收养登记等工作服务效能。一是围绕县委县政府奋斗目标,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地名工作。二是切实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机制,创新开展无家可归的智障人员安置工作,进一步完善救助服务设施,为求助人员提供舒适环境,做好留守儿童排查登记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确保留守儿童关得到及时关爱和救助,三是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婚姻登记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创新开展节假日办证工作,方便群众节假日办证。

【范文三: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5000字】

今年以来,我区民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为主线,以完成《区委2015年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民政工作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在改善民生、维护稳定、服务大局中实现了良好开局。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一)社会救助。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救助体系。继续坚持社会救助城乡一体、动态管理,凡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10元的城乡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目前,全区城乡低保共2669户、5241人,人均补差398元。其中:城市低保2517户,4887人,人均补差402元,农村低保152户,354人,人均补差350元。二是全力配合低保审计,推动低保审批的准确性。区审计局对2013至2014年度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进行专项审计,我局负责整理提供2013、2014年享受低保人员的信息资料,经过相关部门的信息核对,审计出121条疑点问题,其中43条已经停发,需核实的78条。78条核实信息中有效信息45条,无效信息33条;符合条件的66条,违规领取的8条,自动放弃的4条。同时,我局对违规领取低保金的8条信息,停发其低保待遇,并对其违规领取的低保金予以追缴。三是全面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我局严格规范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程序,完善动态监控系统。进一步落实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根据《核对细则》和《部门联审方案》,开展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核对工作,信息的核对依托养老、婚姻、房产等信息共享平台,初步解决低收入家庭财产核算难、救助对象认定难问题,有效杜绝弄虚作假、重复享受、骗取低保金现象发生,目前共对156条信息进行了核对。四是强化区级入户调查,使低保审批更加合理。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局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加强低保入户调查力度,减少了一直以来的对基层人员办理低保的优亲厚友情况的举报现象,今年以来科室每个月抽出一周时间对低保家庭进行入户抽查,上半年共抽查入户113家。五是继续开展“美丽雁塔,乐居工程”活动。在确定的165户特殊困难家庭中,通过广泛动员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采取捐款捐物、自愿认领等形式,进行统一集中帮扶,包括住宅维修、配置家电、配置家具。筹集捐款231万元用于“乐居工程”活动的开展。截至目前全区已经完成74户家庭帮扶,极大地改善了他们的生活居住环境。

(二)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主要做了六方面工作: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实施分类指导,完成9个老旧社区办公活动用房改造达标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提出的任务要求,我局“一社一策”的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力争使2012年后基础设施未达标的16个老旧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全部达到400平方米以上和服务居民功能齐全的标准化社区。今年,完成9个老旧社区改造任务,全区社区基础设施达标度达到93、9%;2016年,完成剩余7个老旧社区改造任务,全区社区基础设施全面达标。目前,我局已下发《关于下达2015年度全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对该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深入推进四型社区建设,提升社区建设水平。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平安、便利、美丽、和谐”四型社区的安排部署,我局先期深入社区进行了充分调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草拟了《“四型”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区政府常务会议已经研究通过,正在报请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三是通过和谐社区创建,增强社区服务软实力。今年我区继续开展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完成42个省级和谐社区创建任务,建成比率达到60%以上。今年以来,按照省、市关于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安排,我局对全区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另外,对创建对象、目标、程序、步骤及有关工作要求予以了明确,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对街道年度社区建设工作考核。目前我区42个社区基本符合省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标准。各申报单位申报相关资料,已于5月底完成上报。四是加快撤村建社区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按照撤村建居有关程序,认真摸底,掌握详情,扎实推进镇村综合改革,组建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新型社区。同时,不断建立健全城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下属各类组织、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加快农村社区向城市社区的转变。预计今年11月底前,完成18个行政村的撤村建居工作;2016年底前,完善所有城改社区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公共服务设施,基本达到城市社区标准。五是以社区精细化管理工作为重点,建设具有雁塔特色的城市社区管理新格局。按照《西安市雁塔区2015年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我局制定下发了《雁塔区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并立即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明确各项工作目标要求和工作措施,实行领导负责、干部包片、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组织安排全区各社区进行“三清两刷一规范”卫生大整治活动和对服务设施存在问题突出的居住区和社区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目前,社区精细化管理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集中整治“九乱”120余处,面积1000余平方米;规范社区秩序50余个点位。六是全面完成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我区从去年12月全面启动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和多方协调下,全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截止目前,全区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已全部完成。

(三)老龄工作。一是扎实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今年我们将新建13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和6个农村养老幸福院,实现全区社区小型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超过50%。目前各街办已经将拟建社区和自然村的名单上报,预计该项工作今年年底前完工。今年上半年为全区7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49633人。二是开展社区及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工作。下发了《关于做好社区和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的通知》,确定对我区等驾坡、大雁塔、小寨路、长延堡4个街办共计6个社区40户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坡化、增加扶手、增设坐便器、浴室墙面及地面防滑改造等。三是开展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我们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积极联系了“雁塔爱心养老家庭护理服务中心”“陕西阳光心理咨询中心”等社会机构,针对频发各类疾病的空巢老人进行专业、细致的免费上门服务。利用社区日间照料室对老人开展针灸、艾灸、理疗、推拿、按摩等康复治疗活动,丰富我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为老服务内容。

(四)双拥优抚安置。一是认真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按时足额兑现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做好全区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的档案接收、审理、登记、归口统计及上报工作。目前,共接收2014年冬季退役义务兵221名,2015年春季转业士官21人。同时,及时向选择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补助金。二是争创省、市“双拥模范区”。扎实开展省、市“双拥模范区”创建活动,力争实现省“双拥模范区”六连冠、市“双拥模范区”八连冠,不断提升我区双拥工作水平。目前,以争创省、市“双拥模范区”为契机,大力开展了强军优属七件实事,受到了广大优抚对象、军人家属的一致好评,营造了热爱家乡、献身国防的舆论氛围。三是全力做好涉军维稳工作。想法设法解决参战涉核和复员干部等涉军群体的合理诉求,设立了涉军维稳工作信息员,有力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五)其他工作。一是福彩销售势头良好。截至目前,我区电脑票销量较上年同期增长7、94%,继续位居全市区县第一。二是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开展社会组织2015年度检查工作,我区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436家,其中上半年新办4家,民非单位413家,社会团体23家。根据要求,我局从4月初开始对我区社会组织开展年检工作,预期6月底结束,目前通过年检的民非单位163家,社会团体7家。三是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今年上半年我们累计出动巡查车辆80余次,各部门各街办共计出动人员300余人次。发现流浪乞讨人员112余名,发放救助物品87份,劝离106人次,发放爱心救助卡1000余张。入夏以后,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增加,我们要求各街办救助小分队加强每日巡查,向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发放水、食品、防暑降温物品等,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四是扎实开展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我局联合消防部门对全区的社会福利机构进行安全检查,填写检查记录,针对各单位检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消防安全设施不足的要求限期购买补足,存在简易板房的要求限期拆除,并进行复查,确保我区福利机构安全运营,杜绝一切安全隐患。五是开展“清明文明祭祀”活动。组织辖社区利用标语、宣传单、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文明祭祀的重要意义,使更多的社区居民自觉参加公祭活动。清明节期间,全区共张贴标语公告130幅、发放宣传单4000张,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立即上报。全区在清明节期间共有51个社区开展了社区公祭活动。六是继续做好婚姻登记工作。1月至6月15日供办理了结婚登记4069对;办理离婚登记1069对;办理补证578对;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4923例。四项共计办理10636件,同比共减少897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振奋精神、细化任务、强化措施,继续以社区建设、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工作为重点,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深入推进社区建设,提升社区工作整体水平。一是继续推动和谐社区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对已申报的社区严格考核,确保省厅验收全部通过。加强分类指导,从居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抓起,把群众是否得到实惠、是否满意、社区工作是否上水平作为评价创建工作的根本标准,不断充实创建活动的内容,创造性地推动工作。强化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开展省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在推动社会管理、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以及为民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将社区组织全覆盖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加强考核。各街办一年内因社区管理服务覆盖不到位,居民办事渠道不畅,引发居民投诉3次以上(包括3次)的,取消当年社区建设工作评先评优资格,实行一票否决。三是硬件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完成9个老旧社区办公活动用房的改扩建,不断提升我区社区硬件建设水平。四是社区管理上实现新突破。全面推行社区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完成全区社区环境卫生提升任务,实现社区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二)创新社会救助管理机制,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继续扎实做好城乡低保和各类救助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二是进一步落实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根据《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实施细则》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部门联审工作实施方案》,以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为契机,将以往没有进行信息比对的公益性岗位、临聘人员等信息增加进来进行比对,全面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三是继续扎实做好“美丽雁塔,乐居工程”活动的后续工作,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现在还有91户特殊困难家庭的家居环境需要改善,我局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乐居活动进行了抽查调研,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确保此次工作按质按量顺利完成。

(三)夯实居家养老平台,深入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一是继续做好高龄补贴发放工作,并配合审计部门完成相关审计;积极筹备今年“敬老月”的慰问和文化娱乐活动;开展“电影进社区”、“银铃行动”义诊等惠老活动;鼓励扶持志愿者开展“一天一敲门,服务进家门”的为老服务活动;深入社区、深入老年人家庭开展我区养老服务相关调研活动,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二是督促做好13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和6个农村幸福院的建设工作。一旦场地落实,完成内部装修,我们将联系相关部门,立即配置床、床上用品、空调饮水机等设施,确保在年底前投入使用。

(四)深化基层政权建设,促进全区域城市化。一是扎实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继续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完善村委会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一步提高村级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二是加快撤村建社区步伐,对已拆迁并完成农转非、集体资产评估作价和量化析股的城中村,认真摸底,掌握详情,按照撤村建社区工作规范及时组建社区。

(五)落实双拥优抚政策,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弘扬和巩固我区双拥传统,扎实开展省、市“双拥模范区”创建活动,力争实现省“双拥模范区”六连冠、市“双拥模范区”八连冠,不断提升我区双拥工作水平;二是做好“八一”期间双拥工作,召开军政军民座谈会,深入开展走访慰问驻区部队和困难优抚对象活动,组织军工单位参与社区共建,促进军民融合发展;三是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积极探索优抚抚恤和医疗补助新机制,扩大优抚覆盖范围,切实解决困难优抚对象的生活困难;四是做好涉军维稳工作,继续采取结对帮扶面对面、宣传政策面对面、解决问题面对面等措施,加强对重点优抚对象的教育疏导。

(六)推进社会事务管理,把民政公共服务引向深入。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功能作用有效发挥,不断探索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的新机制;二是以婚姻规范化建设巩固4A级婚姻登记机关创建成果;三是进一步搞好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坚持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方针和向管理要效益的工作思路,继续规范管理投注站点,抓好“双色球”、“3D”两个主导品牌的销售,加大“刮刮乐”销售力度,争取创出销售新的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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