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络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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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关于建立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加强全镇党建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与各党支部之间的工作联系,及时发现和应对组织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升组织工作服务灾后重建、助推科学发展的质量和水平,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建立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章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一手抓党建工作,一手抓全镇中心工作,通过建立党建工作联系员制度,积极探索基层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新机制,推动党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为推进我镇灾后重建夺取全面胜利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党建工作联络员的确定

党建工作联络员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熟悉基层党组织工作,经镇党委研究,各村(社区)党建联络员由驻村(社区)督导且为中共党员的干部担任,具体负责联系各党支部党建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是列席重要会议。列席联系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等村级组织的各种会议,参与重大问题的研究,监督各项民主制度的规范执行;如党支部大会、党小组长会、支部委员会、党员发展等重大事项的会议。

二是坚持走访制度。每星期到联系党支部走访一次以上,加强联系沟通,了解、掌握联系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三是做好汇报反馈。对在联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如实、及时地向镇党委政府领导汇报。

四、工作目标

一是做好镇党委和各基层党组织双向沟通工作,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及时传达上级重要决定和工作部署,汇报所在党组织党建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是协助党组织负责人抓好党建工作,协助党组织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换届选举、党员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目标考评等工作。帮助建设党建活动阵地,提醒和督促党员认真完成镇党委和所在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

三是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分析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党建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为所在基层党组织和镇党委的决策提供依据。

四是要加强学习,认真履行职责,增强服务意识,围绕所在单位的中心工作,扎实工作,积极探索,把基层党建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五、相关要求

一是各基层党组织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工作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二是各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组织负责人要积极支持党建工作联络员的工作,为党建工作联络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是各党支部接此通知后,涉及的相关工作请及时与党建联络员联系。

【篇二:安全生产工作信息联络员制度】

各园区管委会、苏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工作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调度,准确把握全旗各单位、各部门、各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真正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提升全旗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效率,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工作,经旗安委会研究决定,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信息联络员制度,现将《阿左旗安全生产工作信息联络员工作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同时,请各园区管委会、苏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安委会成员单位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的基本情况和信息联络员表(附件2)认真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旗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篇三:关于建立健全信息联络员制度】

各市科技局,机关各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信息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经厅领导批准,决定在全省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实行信息工作联络员制度。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的重要性

在全省科技管理系统设立信息联络员,是新形势下信息工作与时俱进的要求,是进一步做好信息工作的新举措。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对于稳定信息工作队伍,保持信息工作的连续性,加强各级信息管理部门的联系与合作,提高科技系统信息工作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

二、进一步明确信息联络员的职责和任务

信息联络员是各单位负责信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信息联络员要及时掌握本单位的工作动态和重要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信息管理部门反馈信息。信息联络员要自觉接受上级信息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并认真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指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

(二)热爱信息工作,努力学习信息工作业务知识,熟悉和掌握信息工作任务和要求,不断提高做好信息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积极承办、协调安排上级信息主管部门下达的信息约稿和信息调研任务,收集和反馈有关动态信息。

(四)主动当好领导的参谋,及时提出改进信息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做好本单位信息采集、编写和上报工作。

(五)积极参加上级信息主管部门组织的有关信息工作会议和学习考察活动。

三、保持信息联络员队伍相对稳定

各市科技局、厅机关各处室及各有关单位信息联络员人选由各单位推荐,报厅办公室核准。县(市、区)科技局信息联络员,由各市科技局确定,统一报省厅备案。为便于工作,信息联络员一般由各单位负责综合业务的同志担任。信息联络员要保持相对稳定,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要更换。信息联络员如有工作变动,要及时调整、补充。

四、关心和支持信息联络员工作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信息工作的重要性,积极为信息联络员提供方便条件,重视和支持他们的工作。要不定期给信息联系员出题目,分配任务,尽量安排他们参加各种工作活动,确保他们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单位的工作动态。要给予信息联络员享有参加各种会议、阅读各种文件的权利。应视情为信息联络员提供信息采集的必要工具和设备(如笔计本电脑、数码相机、录音笔等)。要关心信息联络员的工作和生活,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可根据单位条件,对信息联络员每月适当补贴一定额的通讯费等。

【篇四:工商联络员制度】

第一条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建立工商联络员工作机制的有关规定,为确保企业信息公示的真实、及时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商联络员是指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指定或委托,负责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年度报告等涉及工商部门事务的企业工作人员。

第三条凡在安徽省行政区划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及选择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均应向登记机关申报一名工商联络员,负责办理本企业涉及工商部门的有关事宜。

工商联络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第四条工商联络员应当熟悉本企业具体情况,了解和掌握工商行政管理基本法律法规,能够熟练应用计算机。

第五条工商联络员主要职责:

(一)熟悉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

(二)承办涉及工商部门相关事务时,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或材料;

(三)办理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企业信息。修改、更正企业年度报告和企业公示信息励志网http://wWw.qqZf.cN/

(四)协助工商部门依法对本企业登记注册事项和企业即时信息等进行核实;

(五)负责企业与工商部门的其他联络工作。

第六条工商联络员应当通过安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录进行首次申报。

第七条工商联络员调整或网上申报企业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络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络员手机号码等与企业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内容不一致的,企业应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填写《工商联络员变更申报表》后,到发照机关登记窗口或属地管辖的区局、市场监管所窗口办理变更申报。

第八条工商联络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工商部门建议其隶属的企业予以调整:

(一)不履行本制度规定义务的;

(二)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或年度报告时有弄虚作假行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第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五:关于建立人才工作联络员制度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才工作有效运行机制,努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增强人才工作合力,推动人才强区战略的贯彻实施。经研究,决定建立我区人才工作联络员制度。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工委),区直各单位。

二、人才工作联络员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上级人才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时传达区委、区政府人才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协调督促完成本系统、本单位人才工作各项任务。

2、及时反映本系统、本单位各项人才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收集、报告人才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全区人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积极配合区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做好调查研究,推荐人才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

4、加强同本系统、本单位各类人才的联系和交流,及时向单位领导和区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三、管理制度

1、实行人才工作联络员例会制度。人才工作联络员例会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每季度召集一次,如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集。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工作情况,研究探讨人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2、实行人才工作联络员业务培训制度。区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联络员开展业务培训、学习考察等,不断拓宽视野,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3、实行人才工作信息交流通报制度。各单位每月至少上报1条人才工作信息,区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后在《尧都党建网站》、《今日尧都》等媒体交流。区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定期对人才工作信息上报情况进行通报。

4、实行人才工作联络员动态管理制度。对联络员的工作情况,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采取一定的方式进行考核,每年向单位反馈一次。对工作不适应的联络员,建议有关单位予以及时调整。

四、报送人才工作联络员有关要求

人才工作联络员是区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与各单位开展人才工作的纽带和桥梁,担负着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和贯彻落实上级人才工作政策等重要职责,对做好我区的人才工作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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